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发布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的公告

关于发布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的公告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5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4-28生效日期:2021-04-28

为规范使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以下简称吉祥物)名称、形象及相关衍生品,有效传播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现将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祥物的定义和内涵

  吉祥物是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对名为“小山、小水”的卡通形象,以“青山绿水”为设计原型,结合“绿叶、花朵、云纹、水纹”等设计元素,表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小山”以青山为造型,以绿叶为发饰,以祥云为鞋子纹样,象征绿色与和谐;“小水”以绿水为造型,以花朵为头饰,以水纹为鞋子纹样,象征洁净和美丽。小山和小水面带笑容、活泼灵动,寓意着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同守护地球家园。吉祥物旨在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表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美好愿景。

  二、吉祥物的管理和使用

  生态环境部委托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对吉祥物相关知识产权(商标、外观专利及版权等)进行注册保护。宣教中心应依法依规开展吉祥物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出于公益使用目的可授权许可相关单位制作开发吉祥物相关宣传品和衍生品。

  鼓励单位或个人在科普、社会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吉祥物标识。在使用吉祥物时,应规范使用吉祥物图形、释义、比例、色彩、字体等,不得擅自改变吉祥物文字、图形,不得将吉祥物标识或者与其近似的图形作为商标注册、外观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等,不得在商业广告及宣传品、市场推广活动中使用吉祥物标识或与其近似的图形。

  吉祥物源文件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

  生态环境
  2021年4月28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同专业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
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