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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发布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的公告

关于发布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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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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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5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4-28生效日期:2021-04-28

为规范使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以下简称吉祥物)名称、形象及相关衍生品,有效传播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现将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祥物的定义和内涵

  吉祥物是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对名为“小山、小水”的卡通形象,以“青山绿水”为设计原型,结合“绿叶、花朵、云纹、水纹”等设计元素,表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小山”以青山为造型,以绿叶为发饰,以祥云为鞋子纹样,象征绿色与和谐;“小水”以绿水为造型,以花朵为头饰,以水纹为鞋子纹样,象征洁净和美丽。小山和小水面带笑容、活泼灵动,寓意着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同守护地球家园。吉祥物旨在倡导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表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美好愿景。

  二、吉祥物的管理和使用

  生态环境部委托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对吉祥物相关知识产权(商标、外观专利及版权等)进行注册保护。宣教中心应依法依规开展吉祥物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出于公益使用目的可授权许可相关单位制作开发吉祥物相关宣传品和衍生品。

  鼓励单位或个人在科普、社会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吉祥物标识。在使用吉祥物时,应规范使用吉祥物图形、释义、比例、色彩、字体等,不得擅自改变吉祥物文字、图形,不得将吉祥物标识或者与其近似的图形作为商标注册、外观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等,不得在商业广告及宣传品、市场推广活动中使用吉祥物标识或与其近似的图形。

  吉祥物源文件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视觉识别规范

  生态环境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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