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市特检院,各锅炉安装改造修理、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内在用锅炉达标排放监管工作,按照《成都市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2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锅炉配套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除外)、扩建燃煤、生物质锅炉(含成型生物质锅炉)。
二、四环路内新建、扩建带压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应全面使用电锅炉。
三、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窗口不再受理四环路内新增非电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
四、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不再办理四环路内新增非电锅炉的使用登记。
五、市特检院不再实施四环路内新增非电锅炉的安装监督检验。
六、对2021年3月18日前已安装施工告知的燃气锅炉,可继续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及办理使用登记。
七、文件自印发之日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