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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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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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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武政办〔2021〕96号

颁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1-09-05生效日期:2021-09-05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5日

武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落实,结合湖北省“三线一单”编制有关成果和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建设美丽武汉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守底线,保护优先。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制度,坚决制止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分类管控,精准施策。根据全市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和质量改善目标,针对各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统筹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市级统筹、上下协同的原则,推进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全市“三线一单”成果。

  (三)总体目标

  2021年,全市初步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地表水及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国考地表水水质无劣V类断面、空气质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排名争先进位、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的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二、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0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一)优先保护单元,系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含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9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19%。

  (二)重点管控单元,系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主要包含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52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9.79%。

  (三)一般管控单元,系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02%。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管理政策,结合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建立“1+1+N”的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其中,包括全省1个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全市1个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以及全市“N”个(104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依据更新、废止或者失效时,相关管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负责“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各负其责,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应用、相关数据更新调整等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建立“三线一单”实施应用工作机制,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当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在综合决策时的引导作用。

  (三)落实技术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和完善相关技术团队,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三线一单”实施应用、更新调整等工作顺利开展。在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支持的基础上,依托省级“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将我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实现编制成果信息化应用。积极推动省级“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平台与我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相关部门数据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四)实行动态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每5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各区、各相关部门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及相关规定上报。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调整,“三线一单”内容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动态更新。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将“三线一单”实施应用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对各区、各部门目标考核。各区、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落实,切实推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附件:1.武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

  2.武汉市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武汉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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