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循环发展,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编制了《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落实好相关工作。
附件:《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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