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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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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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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本政办发〔2022〕4号

颁布部门: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2-01-30生效日期:2022-01-30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本溪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十四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我省“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应急规划〔2020〕4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本政办发〔2020〕21号)、《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和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又面临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复杂、风险隐患常在、诸多矛盾叠加的挑战。

  (一)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二是应急管理部门的组建有效贯通了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构建一支反应迅速、能力全面的应急队伍,有利于解决应急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降低事故灾害风险,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

  (二)面临的挑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一是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应急管理职责部门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协调、配合的机制还不够顺畅。二是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还不够有效彻底,加之早期不科学、不规律的发展,风险、隐患的成因更加复杂,排查、治理、管控的难度加大。三是应急力量仍然相对薄弱,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专业性、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基础设施、专业水平仍有待提高,应对重大灾害事故能力不足。四是应急管理基础还不够牢固,应急管理部门履职基础和保障能力不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总体安全水平还需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抗灾设防标准、防灾减灾能力偏弱。五是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比较滞后,全民应急意识和能力尚需提高;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相关的鼓励、引导、支持政策还需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化解安全风险、筑牢发展底板为主题,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线,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全市应急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本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不断提高防灾救灾能力,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生产和谐发展。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并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规定和标准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做到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发展目标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到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构建符合本溪市情并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和巨灾应对能力显著提高,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1.核心指标: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约束性)、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10%(约束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约束性)、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约束性)、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1%(预期性)、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1(预期性)、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15000(预期性)。

  2.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趋于合理,“立、改、废、释”并举,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

  巨灾应对准备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通讯、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0.4‰,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县(区)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

  社会群建群治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商共建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新增2个以上,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1.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健全地方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

  2.压实应急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属地责任。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以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二)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响应处置效能

  3.完善应急值守工作机制。推进应急值守标准化,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汛期、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制定信息接报、核实验证、分析研判、预警响应、协调调度工作标准。规范应急事件分级报告标准,严格信息报告时限,确保信息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探索建立基层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为处置应急事件赢得宝贵时间。开展应急系统值班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值班制度、文件资料、场所设备、视频会议等具体标准,确保制度完善、设备完备、通讯畅通。

  4.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及跨区域应急调度机制。

  5.强化提升军地协同联动能力。健全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将军队和民兵力量纳入各地应急力量体系统筹推进。推动军地在信息资源共享、会商研判、联演联训、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深度合作,以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医疗卫生救援、紧急运输保障等重点领域应急联动机制为重点,强化军地在兵力、物资等方面需求全面对接,共同推动军地联合指挥、联合处突、联合保障能力提升。

  6.健全应急宣教动员机制。完善宣教动员工作体系与流程,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单位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原则、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体系、信息发布平台、新闻发言人制度。

  7.构建应急通信保障机制。依托应急管理信息指挥平台,集应急指挥车、卫星电话、短波超短波电台、数字集群等于一体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系统,保障应急事件现场与应急指挥中心通信畅通,提高现场图像采集和快速、安全传输能力。完善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装备配置,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提升应急指挥通信设备覆盖率。

  (三)夯实应急管理法治基础,提升依法应急能力

  8.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一是完善法规、规章体系。开展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工作,保证应急管理“有法可依”、“依法应急”。根据应急管理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立法工作情况,研究制定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消防救援人员、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二是健全普法机制。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三是推动依法决策。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9.完善应急管理监管体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制定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执法事项清单。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强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建设,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强化执法工作条件保障。

  10.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抽查、突击检查力度。

  11.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定期组织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四)完善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灾害事故抵御能力

  12.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一是加强风险隐患评估。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制定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强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和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鼓励化工、矿山、交通、电力、油气、水利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科学规划布局。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合理确定城乡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将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严禁随意更改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13.强化风险监测能力。一是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充分利用物联网、视频识别、4G和5G等技术,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网站布局,实现重点领域安全联网监测。以感知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微型化、集成化为特征,强化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监测手段,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利用无人机平台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强化对灾害事故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动态监测。二是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14.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一是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的安全准入管理,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构建市、县(区)、企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生产信息与政府互联互通,强化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三是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推进供给侧改革,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加强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

  15.加强风险隐患综合防治。一是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裂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向设防水平高的地区搬迁。二是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继续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加快推进主要产业、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通道、多路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加快大江大河防洪治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防洪抗旱工程达标建设。开展江河流域河势控制、崩岸治理、水沙调控、河道和滩区治理等工作,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提高行洪能力。

  (五)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急难险重任务处置能力

  16.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程,建设一支市域机动和拳头力量。优化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建立代训代管机制,实行联勤联管联训联战。

  17.强化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和企业所属各类救援力量专业化建设。依托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多灾种”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完善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建设标准。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加强队伍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18.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建立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完善队伍管理、人员备勤、装备维护、训练演练等制度。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有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按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加大应急实训设施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共享力度,提供集中救援训练和能力测评基础设施保障。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六)完善应急准备体系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19.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依照事件分类与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和任务,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二是加快预案制定修订。制定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针对可能发生极为罕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20.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一是优化应急物资管理。建立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采购、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完善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分配机制。二是加强物资实物储备。根据灾害事故风险分布特点,按照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完善市、县、乡三级物资储备布局,科学制定储备标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各级、各类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并动态调整。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应急物资储备。三是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框架。积极推进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维修改造,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应急物资储备库网络,基本建成以市级库为骨干,县级库为补充的“市-县”二级应急物资储备主干网络。加速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建设,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1个市级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库。

  21.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我市城区规划地域、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完善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区)要依托符合建设条件的现有广场、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人防工程等,改善配套设施,至少建设1处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疏散安置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开展相应应急演练,提高全社会应对灾害事件能力。

  22.强化灾后救助恢复。健全灾害救助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受灾地区人员救助标准。坚持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七)优化应急要素资源配置,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2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招录政策,拓展急需紧缺人才的供给渠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要求。

  24.加强应急专家库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整合行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相关委办局、军队、武警、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应急工作领域的专家,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助手作用,增强应急管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5.加快应急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低时延、大带宽的空天地一体化通信网、指挥网,满足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建设具备纵深防御能力的信息网络安全体系。按要求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政务管理和社会动员等功能。

  (八)推动应急管理基础建设,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6.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管理权责。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引导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坚决防范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增强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持续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完善相关创建标准规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7.加强应急文化建设。总结、选树、宣传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好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应急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学校、商场、长途客运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急救箱等设施。建设应急文化阵地,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整合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信息资源,建设全市应急指挥中心,发挥救援指挥神经中枢和信息中心作用,实现上传下达、融合汇聚、协同会商,专项研判、指挥调度和信息发布功能,为构建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反应灵敏、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科技信息化支撑,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重大部署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效能。依托本溪市应急指挥中心,推进全市应急信息化建设,包括应急指挥基础保障建设、应急通信保障建设、安全运维保障体系建设等3个大类的系统工程。

  (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风险调查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性普查,涉及部门多、领域广、任务重,需要完成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早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按照国家和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制定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查准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减灾能力数据库,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利用国家、省开发系统,本地化部署,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系统分析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多时空尺度技术方法,以及全市开展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的业务需求和数据基础,针对洪涝、台风、地震、干旱等主要灾种和多灾种、灾害链等复杂情形,提出年度、月度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大灾害等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方法业务转化及改造途径,使用多情景灾害风险评估业务产品,提升多情景灾害监测预警业务能力。

  (五)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造林和生态修复,组织全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开展造林与生态修复。开展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建设林火阻隔系统。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治理四大类工程,推进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等。

  (六)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加固改造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加固地震易发区城市市政设施,指导全市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实施公路桥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提升工程,对经核定的四、五类公路桥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类桥梁,特别是河床下切严重的浅基础桥梁加快推进改造。实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七)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进一步消除水库、水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实施重点涝区排涝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整治,消除易涝点,有序推动农村重点涝区治理。实施城镇备用水源工程,完善城市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特殊干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的能力。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完善重点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重点区划沿河重点部位或险工险段、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和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建设。

  (八)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综合治理,采取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减少受威胁人口,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对地质灾害风险特别大、疏散条件困难的地区,加大避险移民搬迁工作力度,基本实现受威胁群众避险移民搬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九)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结合本溪财力和应急工作实际,实施与本溪事故灾害特点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现代化计划,重点加强无人机、指挥通讯、水上搜救、交通运输工具、发电机、潜水泵、帐篷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应用研究和配备,加强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

  (十)应急管理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服务本溪消防、矿山、危化等企业,基础设施齐全,装备精良,队伍训练有素,战斗力强,具备全市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干部培训、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职能的综合训练基地。综合训练基地包括综合办公楼、应急救援装备仓库、体能训练馆、救援模拟仿真训练馆等;安全监管干部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场所、设备等。

  (十一)森林火灾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市级指挥中心1个,面积较大的偏远林区配置基地台4套、背负台2套、手持台200台,建设固定小站1套、便携站及视频图传系统1套,配置中型综合通信车1辆,建立覆盖全市的指挥系统。开展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新建工程阻隔带10公里,生物阻隔带5公里,其它隔离带5公里。实施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新建和升级改造防火应急道路30公里。构建全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新建自动预警视频监控系统30套,主城区覆盖率90%以上。推广应用森林消防无人机,配备无人机20台。

  (十二)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消防站建设工程,保障重点区域消防站规划及建设,优先推动缺水地区和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地区消防站建设,新建城市消防救援站16座,完成大队消防指挥中心建设任务。推进消防装备建设工程,落实城市消防站装备达标建设,强化专业装备配备,推进防护装备清理及维保装备建设。推进消防通讯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广域覆盖的消防感知网络,建设集约融合的基础通信网络,建设消防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各项任务的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和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健全投入机制。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载体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原则,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各级财政对规划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健全激励和考核机制,明确各方责任,保障规划建设任务和目标全面实现。建立动态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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