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连应急〔2022〕21号

颁布部门: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2-08生效日期:2022-02-08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春节期间,我市95%以上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停工停产,近期将陆续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2月6日视频会议精神及省市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当前,冬奥会正在举行,下半年还要召开党的二十大,安全防范工作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艰巨。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督促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按照理直气壮、如履薄冰、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把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既强化治标、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又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源头把控综合治理,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事发企业多存在复工复产方案不科学、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员工思想松懈、应急处置不当等情况。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企业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完善复工复产中各项应急处置,细化重点岗位、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符合复工复产必要条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产。二是必须召开安全收心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会议,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承诺,进行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警示教育,将员工的精神面貌调整到工作状态,提高安全意识,第一时间“把心收回来”,严防“假期综合征”。三是必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对新进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严格审核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四是必须开展全员隐患排查。企业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试调度运转、试设备设施、试安全防护,查生产现场、查思想状态、查工作记录、查应急处置,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五是必须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加大外包作业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强化金属冶炼、煤气系统、涉氨制冷、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管。六是必须完成安全风险报告。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140号令)要求,工业企业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江苏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已于2022年1月1日改版上线,企业可通过系统页面首次/定期/变更报告点击“开始填报”进入上报页面。新版系统增加了自助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开展例行检查、绘制企业四色分布图、制作风险公告栏和警示牌等,具体可见《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企业端填报指南》。

  三、精准执法,扎实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检查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逐家审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对复工复产走形式、走过场以及方案不具体、检查不全面、问题隐患突出、不履行签字手续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要加大对高温熔融、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使用危化品、喷涂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的执法力度;要加强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六个方面”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凡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坚决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未雨绸缪,坚持强化企业应急能力提升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种风险,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同地区相关
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危化品、工贸(矿山)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年修订)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