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印发《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等8个工作方案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油气储存安全风险防控。以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为重点,统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落实“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对照应急部《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逐一对标整改问题隐患,尽快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有关雷电预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待近期省应急厅另行研究制定。
二、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按照全面评估、分类整治的要求,建立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台账,根据应急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完善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
三、巩固提升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成果。各州(市)、有关企业要结合《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油气管道保护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函〔2020〕68号),全面开展管道外部和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评估确认和政企共治,巩固提升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形成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四、开展重点设施专项整治。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石油化工高压止回阀和15户在产焦化企业视频监控专项整治,督促相关企业将止回阀等设备作为检维修重要内容,完善操作规程,合理设置报警联锁;焦化企业在推、拦焦车左右两端设置视频监控并实现联锁功能。
各有关工作方案及涉及的配套文件规定,请在省应急厅政府网站“公文公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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