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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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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连应急〔2022〕44号

颁布部门: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4-18生效日期:2022-04-18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连云港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坚持“精细化”思路,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风险管控作为抓手,以精准执法作为重要手段,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风险管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打造一批安全生产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确保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创新工作举措,夯实企业基础

  1.智云安全护航工程。一是制定印发“智云安全护航工程”实施方案,借助连云港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网上管控“5G+智能巡检”模式,推进企业关键数据的云端汇聚和在线监测;二是共享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相关数据信息,筛选、确定各县区较大以上风险企业名单,分解落实至属地镇街园区;三是力争今年底前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业企业以及存在较大风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完成网上智能巡检,明年6月底前所有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的工业企业完成网上智能巡检。

  2.“520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一是制定印发“520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创建标准,规范可视、可查、可问、可考、可控等方面内容;二是明确创建范围,突出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以及存在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企业,关口前移抓现场,重心下移抓班组,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三是选树优秀班组,发挥标杆示范带头作用,各县区原则上每个行业不少于5家企业;四是强化评比考核,市局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区企业创建成效,在“连云港应急在线”通报工作进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高效完成治理

  3.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安全监管,按照《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连应急〔2021〕111号)相关要求,核实辖区工业企业自建自用燃气现状,从项目准入、规范建设、责任主体、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依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要求,市县区重新梳理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底数,确定重点使用企业、一般使用企业,掌握企业基本信息以及危险化学品种类、用量、工艺、储存方式等信息,建立“一企一档”、完善“两表一单”;

  三是各县区指导、督促辖区内工贸使用危化品企业全部录入(更新)江苏省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四是根据《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苏安〔2022〕1号)相关要求,加大危化品安全管理,突出安全生产“三同时”、库房、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等重点内容,组织、督促开展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县区互查等,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切实抓好整改提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4.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一是按照省政府140号令要求,督促全市工业企业在第一季度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充分的辨识,并通过风险报告系统上报完善已有风险信息;二是开展风险报告线上线下巡查抽查,持续提升风险报告质量,推动企业按照要求如实报告存在的较大以上风险;三是加大风险报告专项执法力度,将风险报告重点执法事项纳入深化精准执法活动重点检查内容,组织各县区对未按期完成风险报告、重点行业领域零风险报告、未如实报告的企业依法处罚。

  三、持续专项整治,促进工作成效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江苏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相关要求,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穿矿山安全生产全过程,非煤矿山继续保持“零死亡”;二是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提升,加大对边坡、运输、破碎、外包作业等安全管控,严格制定和落实开采计划,保持均衡生产,完善更新总平面布置图、采剥工程图等基础资料,确保图实相符;三是推进信息化矿山建设,加大技术力量投入,确保尾矿库和非煤矿山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切实发挥风险预警作用,提升信息化监管效能;四是做好行政许可准入条件审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管理、“专家会诊”等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尾矿库回采销库工程,全面落实《连云港市防范化解原锦屏磷矿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加快工程进度,2022年完成回采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和年度计划回采工作量;六是防范重点时段矿山安全风险,确保矿山领导值班值守、关键岗位在岗在位。严把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关,严肃查处矿山不经验收擅自复工复产行为;七是强化执法检查,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开展“深化精准执法”,严查非煤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施工、外包作业统一管理等。

  6.高温熔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学习《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技术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开展铸造行业排查整治,对使用中频炉、燃气炉等熔炼设备的铸造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和抽查检查;二是持续完善有色、机械企业熔炼铸造作业企业基本信息,统计标准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地一册”;三是联合工信、发改、市场、生态等部门开展深井铸造行业联合整治,优化提升现有2家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及煤气、制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重大隐患。持续对4家钢铁企业开展整治,引导提升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的安全防控技术水平。

  7.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一是完成粉尘涉爆三年专项整治任务,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粉尘涉爆企业三年专项执法全覆盖,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整治质量“回头看”,对单班作业涉粉人数30人以上的粉尘企业和单班作业1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三是加大粉尘涉爆安全防控技术运用。继续推动粉尘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降低产尘量,减少产尘环节,大幅压降单班作业涉粉人数,达到“减人降尘”的目标。

  8.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一是结合专项整治、执法检查、5G+智能巡检、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等工作,进一步核实辖区有限空间企业数、有限空间数,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地一册”;二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实施许可审批制度,重点加强酱腌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行业企业和存在污水处理池企业的安全监管。

  四、重抓防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

  9.重抓十五条硬措施贯彻执行。一是认真学习宣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和江苏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以过硬措施、严实作风全面压实责任,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借助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50项重点检查内容,督促各地、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对重点地区采取特殊督导帮扶措施;三是及时梳理汇总查找的问题和面上共性问题,逐一分析人、设备、操作规程、作业环境等主要安全因素和重要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抓落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

  10.重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一是统计梳理辖区内标准化企业底数,摸清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存在粉尘涉爆、使用危化品、存在较大以上风险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创建情况;二是推动标准化提档升级,争取一级标准化企业有突破,二级标准化企业数量明显提升,三级标准化规上企业、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小微企业安全达标扩面提质;三是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由市财政承担全市三级标准化定级考评费用,对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高的企业优先考评,倒逼企业主动提升标准化建设运行质量;四是严把考核评级,实行一次考评不通过,一年内不得再申报制度,加大对考评机构、创建企业抽查检查,突出创建、评审、运行等重点环节,严格评审管理,提高评审质量;五是推动企业自主开展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现深度融合,合并运行双促进。

  11.重抓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一是严把服务机构准入关。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从严把关服务机构进入服务市场条件,审核合格后,及时网上公示,从源头上保证服务机构能力水平;二是为服务机构和企业搭建更优平台,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到企业安全服务工作中,鼓励各县区、镇街以整体打包方式,积极购买服务,推动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服务质量评估考核,提高考核精准性和针对性,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淘汰违规服务机构,促进主动服务,合作双赢。

  12.重抓标杆企业培育。一是积极培育一批安全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原则上各县区每个行业至少选树5家示范企业;二是积极推广先进工业技术,重点选树“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采取湿式(法)除尘、精密铸造或超精细加工替代抛光工艺,运用“单机小型化除尘替代大型化集中除尘”,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实现粉尘关键参数和生产条件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典型示范企业;三是加大对标杆企业安全帮扶力度,建立主动上门普法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优先推荐表彰等激励措施。

  13.规范“三同时”制度执行。一是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管理,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实质性审查,关口前移、源头把关,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安全度;二是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钢铁企业环保设施情况排查。各县区建立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机械铸造企业等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基础档案;三是建立服务机构、专家“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提升中介机构、专家等专业水平、职业素养。调整充实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强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五、严格执法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14.保持行政执法高压态势。一是落实“深化精准执法”要求,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做到执法对象精准、事项精准、方式精准、处罚精准,推动实现执法重点更加明确、执法质量稳步提升、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二是树立“百次检查不如一次严格执法”理念,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职、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外用工管理等通用执法事项也作为必查项,助推精准执法;三是加大重大隐患、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力度。对因自查自纠走形式、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查处不严格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坚决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15.强化队伍业务能力提升。一是结合安全风险报告、专项治理、专项执法等工作,组织开展市县区联合执法、县区交叉检查等活动;二是谋划组织开展外出考察、调研等,学习其他省市先进安全管理经验;三是积极争取省厅培训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专项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16.实行定期考核工作进展。一是及时汇编各县区工作总结及统计上报资料等,发各县区局;二是充分发挥“连云港应急在线”靶向作用,定期通报各县区5G+智能巡检、安全风险管控优秀班组、标准化达标创建、事故管控等工作,抄送各县区政府;三是强化日常考核评比,优先推荐表彰业务工作扎实、担当有为的个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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