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应急管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能源管理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鲁应急发(202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 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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