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认互通相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要求,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启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以及在市住房城乡建委新审批办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实行电子证照,各自贸区办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不启用电子证照。
二、领取方式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新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相关业务,经审批合格后,企业可自行登录“渝快办”平台,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申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原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自行登录“渝快办”平台申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首次领取电子证照后原纸质证书作废。
三、电子证照打开方式
新办电子证照按照国家标准采取OFD格式生成,建议采用最新版WPS、福昕阅读器等支持此格式的国产软件打开查看。
四、电子证照查验方式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查验平台
1、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
2、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
(二)市住房城乡建委查验平台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jsgl.zfcxjw.cq.gov.cn/;
详细查验流程请参阅附件。
五、证书延期相关事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后,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之后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请于期满前3个月向市住房城乡建委申请办理安许延期手续;期满未办理的,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请相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前办理安全许可延期业务。
附件:电子证照查验指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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