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管控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联合编制《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30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