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省交控集团: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2021〕24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总结以往应对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成功经验,查找原应急预案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编制修订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综合应预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道路应急保障预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经专家评审和4月28日厅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原发布的《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交应急组〔2015〕3号)同时废止。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谨、规范、科学的做好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并依法做好应急预案的发布、备案、演练、评估等工作。
附件:《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综合应预案》等6项省级部门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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