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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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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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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6-09生效日期:2023-06-09

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专家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审批、决策中提供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水平,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我厅决定开展生态环境专家集中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生态环境专家集中征集面向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提出评价意见;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除外),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审技术服务工作;

  (三)技术专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评价标准和技术最新发展状况,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四)财务专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五)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法律、纪律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入库方式

  符合条件的专家,请登录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39.145.8.139:8100/),进行网上注册及相关材料的填写,完成入库申请。

  四、填报要求

  请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专家申请入库时应当提供专家入库申请表、学历(文化)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五、注册说明

  生态环境专家管理系统使用统一的身份认证。入库专家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登录专家库系统进行修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更新。信息更新不再进行公示。

  联系人:科技外事与财务处 刘红雨 0551-62376639

  技术支持:省环境信息中心 张桂林 0551-62376168

  附件:1. 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 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行业领域表

           3. 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专业领域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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