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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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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特种设备类

颁布日期:2023-07-05生效日期:2023-07-05

各市市场监管局,广西特检院:

  现将《广西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5日

广西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发〔2023〕4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提高公众安全乘梯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缩短困人救援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大力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乘客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100%全覆盖;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检验检测分离,持续改进维护保养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电梯产业集聚区和品牌示范区,推动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从本质上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1.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指导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在2023年7月底前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到2023年底,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2.培育专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2024年试点建立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营。针对电梯属于共有产权,以共有人名义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情况,各地要督促电梯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二)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

  1.排查未登记电梯使用。以取得营业执照,用于经营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别墅电梯使用单位为重点(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开展专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检查电梯使用标志及安全警示、检验、安全保护装置、维护保养等内容,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居民自建房、别墅按照《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等制造、安装的电梯,不得对外开放经营使用;如需提供给公众使用,应当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改造等施工,并履行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

  2.排查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以餐饮经营等单位为重点,加大杂物电梯排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

  (三)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实现应急处置平台服务全覆盖。各市要强化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功能维护,保持平台持续良好运行;持续扩大平台覆盖面,2024年12月底前要覆盖本地区在用乘客电梯9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当争取地方政府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及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申请装设通信设施,确保电梯轿厢、井道信号覆盖。

  2.提升应急救援智能化水平。各市要进一步研究推广应用智能报警方式,解决无手机老人和儿童困梯呼救难的问题。鼓励升级平台功能,拨打“96111+电梯编号”直接向电梯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报警通话请求救援,实现无人座席功能。

  3.建立联动响应协调机制。推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并入“12315”“119”等热线,有效解决接警座席难题,提高电梯应急处置效率。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或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四)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

  1.优化维护保养市场。加强维护保养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启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施工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工作。倡导维护保养单位主动公示维护保养信息和质量承诺,公开维护保养服务内容、价格以及部件清单,促进电梯维护保养行业优胜劣汰,逐步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维护保养市场。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全包维护保养”合同,明确电梯日常维护及零部件的更换都由维护保养单位来承担,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2.持续推进按需维护保养。鼓励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应用远程诊断等技术和“全包维护保养”模式,由维护保养人员依据实时线上监测、检查维护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现场针对性的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周期等,提高维护保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维护保养监督检查。督促维护保养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每季度向社会发布电梯维护保养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充分发挥警示震摄作用。加大对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的检查力度,2024、2025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办一批违法案件。

  (五)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

  1.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开展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检验机构要主动服务行业需求,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开展检验质量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应当履行广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保障义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不另行颁发特种设备乙类检验机构资质。检验机构要根据新检规要求完成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的修订工作和检验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制度的完善工作,配备与检验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2.扎实推进检验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广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督促检验机构筑牢检验工作廉政防线。检验机构要开展领导公开接访日和热线日活动,通过现场接访、接听热线电话的形式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并解决行风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

  3.积极推进自行检测。切实做好自行检测等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实施。2024年3月底前,各市要按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完成属地内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年份及周期的调整工作,检验机构做好技术支撑。2024年4月2日起,全区电梯按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确定的周期开展检验、检测。

  4.加大检测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等违规乱象;及时曝光查实的各类违规问题、违规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促进电梯自行检测市场不断规范。2023年至2025年,每年至少组织1次电梯检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强化电梯检测事中事后监管。

  (六)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1.梳理问题电梯清单。各地要建立老旧电梯重点监管档案库并动态更新。将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加大监督检查抽取比例。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规对老旧电梯进行检验,分析研判老旧电梯安全状况,找准电梯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时向电梯使用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开展全区老旧电梯安全状况分析,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对策。

  2.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引导属地有关部门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以检测报告、定期检验报告等为依据,为电梯更新改造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推广维修资金增值部分购买“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新模式,推动建立维修险、资金后期筹措机制,着力破解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难题。

  3.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强排查无物管、无维护保养单位、无维修资金等失管小区的“三无”电梯,建立台账,及时报请属地基层政府,逐一落实电梯的使用单位,防止责任悬空。同时,推动将老旧住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结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方便业主居民安全、便利出行。

  (七)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

  1.推动区域发展。因地制宜发挥各地优势,优化产业链布局和区域分工,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广西电梯产业发展。对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的地区,支持其电梯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展品牌创建,提升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2.坚持源头引领。引导和鼓励电梯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品牌建设,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模式,提升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和修理质量。推动电梯生产企业由制造型企业向创新型、服务型企业转型,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电梯生产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3.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强化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人员职业教育,鼓励职业技术学校、电梯制造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设立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人员培训机构,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举办2023年广西电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从业人员“工匠精神”。

  (八)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1.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时段,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趣味性、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强化社会监督。推行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码为载体的“一梯一码、一码通查”工作,逐步实现制造、安装、修理、维护保养、使用、检验检测全链条的信息公示,提升社会监督力度,促进电梯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任务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地实施,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统筹推进行动各项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以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责任,更加有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2023年筑底行动各项任务工作进展,并填写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和“三无”电梯排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024年、2025年的12月10日前梳理本地区行动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市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联系人:陶金,联系方式:0771-5300685,邮箱:gxjtsc@163.com。

  附件:1.2023年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

  2.“三无”电梯排查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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