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部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8-04生效日期:2023-08-04

省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应对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就切实做好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重大项目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把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作为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细走实、持续深化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加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用工作措施的确定性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不确定性。请你们即日起至8月31日,围绕消防、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在本地区及各分管领域系统开展在建重大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加强研判调度、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值班值守,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重大风险隐患实现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人民安心、社会安定,在建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重大项目涉及点多面广、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管控难度大。省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县级检查、市州抽查、省级督查”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应急预案制定执行等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强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风险性较大的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问题隐患较多、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要警告约谈。要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检查,落实落细防火、防爆、防透水、防坍塌、防中毒窒息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对问题隐患要逐项整改、逐条落实、逐项销号。

  三、紧盯防控重点,坚持现场防控

  (一)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项目现场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深排细查、严防严控,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和管沟、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重点检查工地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顺畅。要密切注意气象预报警,提前开展工程基坑、围挡、人员宿舍等支护加固,设置警戒警示标志标线,严禁大风降雨期间高空作业,坚决禁止出现塔吊、吊篮、工棚和围挡倒塌、基坑塌方、建筑材料滚滑造成人员伤亡。

  (二)强化现场风险研判。针对局部地区强降雨、雷电等影响,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提前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严禁违规动火、违规作业,时刻做好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高效组织抢险救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项目业主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利用岗前培训、安全交底、现场管理等方式,督促现场施工人员熟练掌握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基本要点、基本技能,确保按标准施工、依流程操作的要求全面落实。

  四、全面做好防范,提高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法依规、依标准规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高度关注燃气燃油设备损坏泄露、漏电短路、晴热高温、强对流天气、突发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储等风险隐患,严禁盲目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施工。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一旦突发灾情、事故、事件及重大险情必须做到第一时间按程序处置,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

  五、强化摸排检查,确保安全有序

  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重点围绕省级领导包联、省级重点、下半年指导计划项目清单开展全面摸排,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后续工作计划,并按附表格式填列具体项目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务于8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处)。后续排查情况,请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委。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可随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届时请做好配合。

  附件: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

  联 系 人:肖先辉 马双成 09671—6365233

  电子邮箱:qhszdb409@163.com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青海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理管理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4年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20年修订)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