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重点排放单位、各相关核查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相关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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