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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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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榕供安〔2024〕95号

颁布部门: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6-05生效日期:2024-06-05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现将市社制定的《福州市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6月5日

福州市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榕安委〔2024〕6号)和福建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闽供联﹝2024﹞1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省66条细化措施以及我市47条具体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系统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安全理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是持续学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理论。市供销社系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开展安全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集中安排党委(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是浓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氛围。结合组织“全生命周期”“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切实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是积极参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中央党校,省、市级部门安排,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用融媒体、云课堂,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吸取省内外和我市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训,紧贴自身单位特点,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理论根基。

  主要举措:

  1.各级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落实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2.2024年起,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安全生产管理集训,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理论水平,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永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一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要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66条细化措施以及我市47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工作制度。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并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工作督导和跟踪问效。

  二是细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部门负责人、经营网点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所负责的房产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安全责任清单,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具体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清单式管理,实现“一企一档”。同时,建立风险隐患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并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员工掌握基本情况及防范应对措施,并接受监督监管,定期报送风险清单。

  四是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督办制度和清单销号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隐患治理情况的审核把关,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对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主要举措:

  1.2024年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烟花爆竹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记录检查情况。

  2.2024年,完成系统所属资产安全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别是建于1985年以前、年久失修且用于经营、办公的要先行落实停止使用,并委托合法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根据结果进行分类处置。

  3.2024年-2026年,对照省安办编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供销系统相关部分,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宣贯解读,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规范性、彻底性。

  (三)筑牢供销领域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育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二是聚焦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经常性开展方预案针对性检验。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烟花爆竹公司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三是深学《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推进消防安全整治。要突出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要紧盯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要紧盯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组织对建筑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针对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等不安全行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治。

  主要举措:

  1.2024年起,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集训,有效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

  2.2024年起,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烟花爆竹公司每半年至少1次),2025年、2026年滚动修订完善各类安全方预案,努力实现“一企一档”、“一企一策”,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可执行性。

  3.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底,全面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努力消除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供销社“市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活动的督导和宣传,市社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党委书记、主任林津担任,副组长由市社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各直属单位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合作指导处,负责专项行动开展的日常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县(市)区供销社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对所辖县(市)区供销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开展本辖区本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9日前)。市社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三年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专题部署相关工作,要针对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年度任务,明确具体工作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要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并落实“四个清单”,对在本年度内可以立行立改的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清零,暂无法落实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管,确保不发生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工作举措,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市社机关深入开展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动态更新“四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协调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督促工作进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失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强化检查指导。各单位要立足实际,细化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工作清单,及时更新完善三年行动涉企信息收集表,要实施内部挂牌督办制度,严查严办,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形成全员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社将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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