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指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食品药品安全类

颁布日期:2003-07-23生效日期:2003-07-23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今年上半年,我省工矿企业和学校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明显上升,因食用河豚鱼、葫芦瓜等有毒动植物引起中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预防集体食物中毒关键在于各单位要搞好集体食堂的硬件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基本卫生知识的培训。与此同时,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现将《广东省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集体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指引

  为防止集体食堂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各类工矿、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的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包括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的实体。

  一、建筑布局与环境卫生

  (一)布局合理,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配餐间,“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完善。

  (二)内外环境整洁。

  (三)每天打扫、清洁,及时清除垃圾,不留异味。

  二、食品原料及食品采购

  (一)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二)采购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

  (三)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标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四)不采购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五)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学生饮用奶)。

  (六)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

  三、粗加工

  (一)有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

  (二)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的食品原料离地分类存放。

  (三)食堂内禁止饲养、宰杀活禽畜。

  四、烹调加工

  (一)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二)冷冻肉类(包括冻结的熟肉半成品)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

  (三)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四)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五)煮熟焖透四季豆,使其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

  (六)豆浆要彻底煮透,煮沸后持续加热5—10分钟。

  (七)不加工冷荤凉菜(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熟食间的高校食堂除外)。

  (八)食品以即制即售最佳,制作完成至出售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

  (九)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十)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等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五、食品和食品原料贮存

  (一)入库食品有专人验收,食品分类上架摆放。

  (二)食品存放要冷藏,熟食品和剩余食品放凉后置于4℃以下冰箱保存,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三)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四)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五)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质,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进餐场所。

  (六)存放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明显标志,避免误食、误用。

  (七)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六、餐具清洗消毒

  (一)餐具洗消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二)热力消毒要求:蒸汽消毒100℃作用10分钟以上,干热消毒120℃作用15~20分钟,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

  (三)化学消毒要求:餐具必须完全浸泡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以上的消毒液中20—30分钟,并定期更换消毒液。

  (四)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七、从业人员卫生

  (一)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二)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三)勤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双手应进行消毒。

  (四)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戴口罩。

  (五)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

  八、卫生管理

  (一)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门的卫生责任人,监督检查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四)定期检查、奖罚分明。

同地区相关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甲烷排放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答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进一步明确VOCs源头替代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函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机全面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更新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乡雨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排水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