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的通知》(京气应急办〔2021〕11号)要求和工作程序,我委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行业2024年第三批空气重污染绩效终审,共评出地方A级企业1家、地方B级企业33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列入名单企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未使用大气污染物治理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反馈我委,我委将从地方A、B级企业名单中除名。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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