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苏政办函〔2024〕102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4-11-15生效日期:2024-11-15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1月17日印发的《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苏政办函〔2020〕9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5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
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的通知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冶金等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试行)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2024年修的)
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表面处理(电镀)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2025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2024年修的)
淮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订)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表面处理(电镀)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