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6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目 录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2.2 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
2.3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2.3.1 专业扫雪除冰力量
2.3.2 高架道路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2.3.3 社会化力量
2.3.4 突击力量
3 责任区域
4 预警预报
4.1 预警分级
4.2 预警响应
4.2.1 一般(Ⅳ级)风险蓝色预警响应
4.2.2 较大(Ⅲ级)风险黄色预警响应
4.2.3 重大(Ⅱ级)风险橙色预警响应
4.2.4 特别重大(Ⅰ级)风险红色预警响应
5 应急准备
5.1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5.2 加大应急资金投入
5.3 做好指挥疏导准备
5.4 认真排查基础设施
5.5 准备充足扫雪工具
6 应急响应
6.1 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条件
6.2 基本响应
6.3 分级响应
6.4 信息发布
6.5 响应终止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通信保障
7.3 交通运输保障
7.4 资金和物资保障
8 相关要求
9 后期处置
9.1 恢复交通环境
9.2 总结和评估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
10.2 预案实施时间
10.3 数量表述
附件:1. 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
2. 市扫雪除冰指挥流程图
3. 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4. 市重点部门扫雪除冰责任区域
5. 区扫雪除冰责任区域(道路)
6. 市级机关和市管单位参与和支援所在区扫雪除冰责任区域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1 总则
建立扫雪除冰应急机制,整合各地各部门扫雪除冰资源,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降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居民安全出行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扫雪除冰工作,以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高架道路、隧道口、坡道、主干道、BRT快速通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乡村道路畅通。当扫雪除冰应急工作涉及其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职责范围的,由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条块联动、以块为主,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工作网络、组织运行机制和有效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
(2)充分准备、提前处置。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制订方案,明确职责,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准备工作。
(3)统筹安排,科学应对。以“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为重点,合理调配扫雪除冰力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作业,坚持机械扫雪与人工扫雪相结合,科学适量使用融雪剂,提高扫雪除冰工作效果。
1.5 应急预案体系
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各辖区人民政府(以下均含常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
市扫雪除冰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机构、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等组成。(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指挥流程图见附件2)
2.1 市应急指挥机构
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期间,市人民政府临时成立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市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常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气象局、供销总社、地铁集团、武警支队、消防救援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盐业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常州机场、铁路常州站等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见附件3)。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相关培训、演练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 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
各辖区人民政府参照市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内主次干道、桥梁、社区街巷及立交、桥梁、坡道、隧道口的积雪清除;负责区内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
2.3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扫雪除冰作业力量由扫雪除冰专业力量、突击力量和社会化力量等组成。主要职责是: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配备一定的扫雪除冰设施、设备,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扫雪除冰作业。
2.3.1 专业扫雪除冰力量
由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环卫职工、养护管理专业人员等力量组成。负责所属责任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
2.3.2 高架道路扫雪除冰作业力量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架大队、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武进区交通运输局、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市盐业公司和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和高架道路维保养护单位应急人员组成。负责全市高架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
2.3.3 社会化力量
社会化力量由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村)干部、物业公司职工及居民等组成。在各级扫雪除冰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对背街小巷、乡村道路和社区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2.3.4 突击力量
由公安、消防、驻常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政机关、市管单位和驻常中央、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临时被征用的设备(含操作人员)等力量组成。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对重要区域、重点地段开展突击扫雪除冰工作。
3 责任区域
根据全市路网、各有关单位扫雪除冰保障应急作业能力、作业队伍和装备集结场地等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明确扫雪除冰责任区域。责任区域分为:市责任区域、区责任区域、镇(街道)责任区域、社区(物业公司)责任区域、其他责任区域和重点关注的区域。
市责任区域:城区高架道路、市属公园绿地、部分窗口地区周边道路。该区域由市指挥部根据“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结合日常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划定并明确市级责任部门,主要涉及单位有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地铁集团、交通控股集团、常州机场。(责任区域见附件4)
区责任区域:除市责任区域以外的主干路、次干路、重要支路以及一些重要的街巷胡同,由市人民政府具体划定。长虹路高架互通段、龙江路高架南延段和青洋路高架南延段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武进区人民政府负责。(责任区域见附件5)
镇(街道)责任区域:除市、区责任区域以外的支路、街巷胡同和社区(小区)内部道路,由区人民政府具体划定。
社区(物业公司)责任区域: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的乡村道路、社区内的小街小巷和小区内部道路。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小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其他责任区域: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根据建设和管养职责,由市或区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自来水公司所属的供水管线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园林绿化用水漏水所造成的路面结冰,由所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和其它公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与高速公路相接处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由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由于管线漏水需进行除冰工作的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
重点关注的区域(风险隐患点):高架道路、城市窗口周边道路、高速公路连接处等交通要道,机场、车站、地铁站台等交通枢纽周边道路,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出入口区域,由权属单位(保养或清扫单位)负责。其中,市级机关、市管单位和驻常国家、省直单位按照就近原则,参与和支援办公驻地所在区的扫雪除冰工作。(责任区域见附件6)
4 预警预报
市气象部门按照《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市指挥部通报降雪冰冻天气预测监测信息。市指挥部依据气象部门通报的天气信息,相对应确定预警级别,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预警级别与降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风险等级相对应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4.2 预警响应
当市气象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后,市指挥部适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各区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降雪冰冻预警风险等级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应急预警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启动,涉及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随着降雪冰冻天气发生几率的增大,各地和市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部门应急力量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备足专业扫雪除冰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由于降雪冰冻灾害在本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不同,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预警和变化相应启动同级应急响应,并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响应工作指令,各地应在综合考虑雪量、地面温度及道路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针对雪情预警和本地实际做出适级响应。
4.2.1 一般(Ⅳ级)风险蓝色预警响应
(1)各地和市相关成员单位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扫雪除冰作业人员确保通信畅通。
(2)市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天气情况。
(3)宣传部门协调媒体及时刊播有关信息,加强相关防御知识宣传。
(4)市盐业公司调集足够的融雪剂,盐库保持24小时值班。
4.2.2 较大(Ⅲ级)风险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地和市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各备勤点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根据降雪区域及降雪趋势,市指挥部检查扫雪除冰作业单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成员单位责任人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4.2.3 重大(Ⅱ级)风险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市主要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除冰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除冰的准备工作。
4.2.4 特别重大(Ⅰ级)风险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所有扫雪除冰作业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市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5 应急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各辖区人民政府要强化属地责任,遇有降雪天气,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做到队伍、人员、工具“三落实”,保证责任区路面无积雪、无结冰,环境整洁有序。
5.1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5.2 加大应急资金投入
各地和各主要成员单位(含作业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备足器材装备,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和防滑料等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装备完成检修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5.3 做好指挥疏导准备
公安交警部门要为除雪作业车辆提前备案通行线路,必要时组织警力带领扫雪作业车辆到达作业现场。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
5.4 认真排查基础设施
供电、燃气、自来水、通信等部门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市城管局和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范围内常绿行道树、公园绿地内大型常绿植物进行修剪,以防积雪压断树干。
5.5 准备充足扫雪工具
镇(街道)动员所辖区域沿街单位、商铺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商铺应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商铺应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
根据雪量大小,各单位作业车辆应适时配备防滑链,保证作业车辆行驶安全。
6 应急响应
6.1 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级。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雨雪冰冻预警级别、影响程度、危害程度等因素,各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为:
Ⅳ级应急响应: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4毫米、累计积雪5厘米的大雪,或已经出现大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Ⅲ级应急响应: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12小时雪量6毫米、累计积雪8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Ⅱ级应急响应: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0毫米、累计积雪1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Ⅰ级应急响应: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雪量15毫米、累计积雪25厘米的暴雪,或已经出现暴雪且可能持续,市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并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系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预报,当出现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可视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中:Ⅳ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启动。
6.2 基本响应
各地和市各成员单位根据气象预警(风险)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应急力量,保障城市雪天道路交通通行。
(1)出现降雪、路面结冰等影响正常道路交通时,由市指挥部组织各扫雪除冰作业责任单位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必须立即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市、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以及镇(街道)、村(社区)根据扫雪除冰责任制和《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街巷、乡村道路清扫权属关系划分,组织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在降雪期间,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全员上岗,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和群众进行扫雪除冰。
(3)住建部门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扫雪除冰,保障交通通行条件,指导、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物业小区内道路扫雪除冰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调配机械装备、器材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江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对所辖公交场站、BTR站台、公路客运中心、港口等重要部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协调指导常州机场除冰雪,确保公交客运车辆出行和民航客运安全。城管部门加强绿化带、行道树的巡查工作,及时维护遮挡措施,减少飞溅的融雪剂对植物生长的影响。供电部门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和特巡工作,保障除雪设施正常供电,特别是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的电力供应。通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设施检查,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通信畅通。
(4)公安交警部门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主干路等地区的疏导维护力度,快速接处交通事故,及时清理事故车辆,协助清理占道故障车辆,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做好各项交通保障。必要时为扫雪作业车辆、供水、供电、燃气车辆以及通信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开辟绿色通道。
6.3 分级响应
6.3.1 当降雪冰冻造成Ⅳ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区扫雪除冰指挥机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当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和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做好准备。降雪时,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当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和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做好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0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以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或铺设草垫。
6.3.2 当降雪冰冻造成Ⅲ级风险时,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各区扫雪除冰指机构、扫雪除冰作业单位加大扫雪除冰工作力度,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当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及以上),一定数量的车行道融雪扫雪作业人员车辆和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做好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处视雪情撒布少量融雪盐或融雪剂,必要时开展扫雪作业,其余路段依靠较高温度使积雪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的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当环境温度较低(气温处于-5―0℃),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和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和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做好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物资融雪为主,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沿线行道树进行积雪清扫清除,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物资。
6.3.3 当降雪冰冻造成Ⅱ级风险时,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善后恢复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当环境温度较高(气温处于0℃及以上),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和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部分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和一定数量的人行步道专业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做好准备。降雪中,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对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及重要路段实施融雪作业。车行道其他路段积雪达到30mm,铲雪作业人员车辆开始铲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30mm的频次。机械除雪后不需要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积雪可堆置路边自然融化。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当环境温度处于较低(气温处于-5―0℃),全部人行步道、车行道融雪作业人员车辆、全部机械作业人员车辆和全部人行步道清扫作业人员设备做好准备。临雪前责任单位(地区)按责任区域预撒融雪剂,降雪后积雪达到15mm开始在车行道开展“先铲后撒”机械除雪作业,作业频次应当保持在使路面积雪厚度≤15mm的频次。在高架、桥梁、车行道的坡道等路段使用融雪盐、融雪剂融雪时,作业频次应当保持路面不得有明显积雪。及时对人行步道及其坡道、沿线行道树、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进行积雪清扫清除、抛雪作业,坡道、地下通道台阶、桥梁台阶等处适量使用融雪盐、融雪剂。
6.3.4 当降雪冰冻造成Ⅰ级风险时,市指挥部总指挥到市指挥部坐阵指挥。专业扫雪除冰力量、社会化力量和突击力量全部做好准备,按照Ⅱ级响应中环境温度较低时的作业要求开展作业。降雪中,当出现环境温度由较高快速降至很低(气温处于-5℃以下),地面积雪融化后易结冰使路面出现非常滑的状况,在加大铲雪、扫雪除冰作业的同时,适当增加融雪盐、融雪剂抛撒量和作业频次。
6.4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也可通过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必要时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及时报告信息,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的区以上减灾委或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救灾工作措施、成效;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灾害损失情况。
6.5 响应终止
当降雪结束,并且由降雪造成的风险消除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响应终止。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各地和市主要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扫雪除冰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要加强实操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
7.2 通信保障
各地和市各成员单位所有应急处置相关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不得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信工具。极端恶劣天气,通信管理、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建立应急通信、广播保障工作体系,及时修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联络顺畅。
7.3 交通运输保障
各作业(养护)单位要做好扫雪除冰期间的车辆保障,重大险情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协助指挥部办公室调配抢险救灾时所需应急车辆,确保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器材运输畅通。
7.4 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地和市各成员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物资储备、征用补偿、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监测预警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要求配备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的装备和设施,储备相应的应急处置器材和物资,确保及时应对雨雪冰冻灾情,确保百姓出行安全。
8 相关要求
(1)大雪以上降雪结束12小时内,城区主次干道、高架、桥梁、江宜高速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同时保持BRT快速通道畅通。
(2)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城区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江宜高速、进出城通道、各高速公路连接线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3)根据市气象部门预警预测和市指挥部指令,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现场协调、指挥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高架道路的应急处置。按照“确保重点、兼顾面上”的原则和“先主要匝道、后一般匝道”“先保障中间车道、后向两侧扩展”的步骤,统筹做好高架道路扫雪除冰工作。降雪时,坚持“边下、边除、边通”“以动保通”,小到中雪保证不封闭高架道路,大到暴雪结束12小时内,高架道路双向至少保持各有1股车道能通行,大到暴雪结束48小时内,高架道路积雪结冰基本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4)各地要以专业化、机械化扫雪除冰作业为主要手段,发挥“全民扫雪和自扫门前雪”人工扫雪的基础作用;要坚持“绿色除雪”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融雪剂的使用,全市10°以上坡路、桥梁引桥、弯道、高架桥梁易结冰压实的悬空路段及重要交通节点可适度撒布环保型融雪剂,其他地区严禁使用融雪剂,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区域使用融雪剂。
(5)预案启动后,市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领导到位情况、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社会单位和群众发动情况、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扫雪作业单位通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便于主责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9 后期处置
9.1 恢复交通环境
做好积雪残冰清除,迅速恢复交通环境。降雪结束后,各级城管部门及时组织环卫作业单位清运路边积雪、残冰,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在雪后交通恢复工作中,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为前提,为作业单位提供必要交通保障。
9.2 总结和评估
9.2.1 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各地和市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并报市指挥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9.2.2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扫雪除冰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扫雪除冰保障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编制、解释工作,并根据形势发展,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溧阳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可参照编制。
10.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3 数量表述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1. 市扫雪除冰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
2. 市扫雪除冰指挥流程图
3. 市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4. 市重点部门扫雪除冰责任区域
5. 区扫雪除冰责任区域(道路)
6. 市级机关和市管单位参与和支援所在区扫雪除冰责任区域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