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7-02-24生效日期:2017-02-24

为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环保部制定并发布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2016年第74号公告)(下称指南,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指南》开展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企业应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查和治理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

  (一)环境应急管理

  企业应开展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风险等级确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账,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完成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主要从水和大气这两个环境要素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开展排查。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指南》附表2制定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清单。

  二、工作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应按照隐患分级分类原则,参照制定本企业的隐患分级标准;明确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认真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各单位应遵照《指南》开展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排查治理成果按要求上报主管环保部门;市区环保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违法行为。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市人居环境委
  2017年2月24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废物收集名录》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安全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消防救援局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续期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宜昌市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污水系统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海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宜昌市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
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污水系统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