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4)146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职健〔2022〕16号)等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本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帮扶模式和帮扶机制,不断夯实帮扶效果,全面提升本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助力本市重点产业发展。
二、具体实施
(一)实施范围
2025年本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继续在全市开展,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共同推进。
(二)帮扶对象
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和市肺科医院分别组建帮扶团队,在全市范围遴选帮扶对象,分别对不少于30家和50家中小微型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帮扶。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中心组建帮扶团队,在辖区内遴选帮扶对象。静安、黄浦、普陀、徐汇、长宁、虹口、杨浦等7个区对不少于10家中小微型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帮扶,其中静安、黄浦、普陀、徐汇等4个区结合商务楼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模式试点项目开展楼宇内企业帮扶。闵行、松江、青浦、嘉定、宝山、浦东、金山、奉贤、崇明等9个区,每个区对不少于20家中小微型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帮扶。鼓励各区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纳入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范围。
(三)帮扶模式
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和市肺科医院分别结合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和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开展帮扶。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疾控中心可以自行选择帮扶模式,也鼓励创新帮扶模式。
(四)重点帮扶内容
1.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指导企业对所有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和企业需求,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发、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2.建立一套实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帮助企业梳理现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信息,根据企业现状,建立一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可操作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自查,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3.开展一次现场职业病危害告知和防护用品配置指导。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指导企业在厂区相应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告知栏、张贴告知卡及警示标识,开展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帮助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举办一次职业健康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网络培训等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就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管理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组织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培训,重点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相关权利与义务、职业病危害防护基础知识、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等进行讲解,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意识和水平。
5.开展一次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的企业,针对超标岗位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五)工作步骤
1.确定名单(2025年3月15日前):按照《上海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遴选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且职业病防治基础薄弱的中小微型企业作为帮扶对象。
2.实施帮扶(2025年9月30日前):通过激发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扎实推进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力求实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帮扶技术支撑并组织质量控制工作,质控指导数量不少于全市帮扶数量的5%。区疾控对本区内帮扶工作开展质量抽查和技术指导,质控企业数量不少于帮扶企业数10%,对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解决。
3.总结评估(2025年10月30日前):各区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及时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信息模块上完成填报。要全面梳理总结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并挖掘典型案例。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市帮扶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4.评选优秀(2025年11月30日前):我委将举办本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优秀实践案例评选和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优秀组织单位评选。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优秀实践案例由各区卫生健康委和2家职业病防治院自行申报,每个区(单位)不超过3个;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先进组织单位由各区卫生健康委和2家职业病防治院自行申报、自愿报名;共评选出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先进组织单位10家,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优秀实践案例25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意识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等工作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要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针对中小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研究,优先予以帮扶解决,切实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工会等部门的协作,用好现有中小微企业的各项帮扶政策,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同时,助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内生动力。鼓励各地区充分利用工伤预防费用、职业病防治项目等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
(三)加强宣传指导,及时总结推进
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要加强调研,指导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有利于帮扶行动开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问卷调查、劳动者访谈、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分析帮扶效果,不断改进完善帮扶措施,逐步丰富可持续的长效帮扶机制。
帮扶对象名单、帮扶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帮扶评估报告分别于3月20日前、10月31日前和11月15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何老师,电话:23117793。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老师,电话:53294548。
附件:1.2025年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名单
2.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
3.职业健康帮扶工作先进组织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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