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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学校安全信访稳定工作职责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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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河南省商丘市教育局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8-11-17生效日期:1900-01-01

商丘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学校安全 信访稳定工作职责的意见


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学校安全,保持信访稳定,是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改革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学校安全和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应急管理、学校安全、信访稳定等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市教育局对其有关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市直学校的应急管理、学校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对市直学校的管理和指导。

二、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做好本系统应急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对于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后续处理,由负有相关工作职责的主管领导和部门归口负责。主管办公室的领导承担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方面的领导责任。突发事件的处置责任和工作责任根据事件性质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同志承担。

三、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机构设在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做好本系统安全工作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民办学校和职业、成人学校的安全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由职成教科负责。主管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科的领导分别承担相关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方面的领导责任。具体安全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承担。

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基础教育科主要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安全活动演练、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负责学生纠纷、学生伤害事故和校园活动及其它学校教育活动中学生伤亡责任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体卫艺科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和体育安全,大型艺术演出活动,食品卫生和流行病的群防群治工作;

(三)督导室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普法教育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

(四)财务科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交通、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人员侵害教师、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六)职成教科主要负责职业教育学校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学校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纠纷、学生伤害事故和校园活动及其它学校教育活动中学生伤亡责任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办学标准或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闭;

(七)人事科主要负责教职工队伍的清理整顿,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和严重失职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调离或辞退;

(八)监察室主要负责对各级教行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整改效果的监督和检查,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及安全责任追究工作。

(九)装备中心(勤俭办)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十)教育电视台开辟学校安全管理及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栏目,配合全市安检活动搞好宣传工作。

四、信访稳定工作协调机构设在局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处理信访及维护稳定日常工作,做好本系统信访及维稳工作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具体信访稳定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制。主管监察室的领导承担信访稳定日常工作及信息联络和工作协调方面的领导责任,具体工作责任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工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承担。

五、分工联系市直学校和县(区)教育局的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协助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的有关领导成员,做好所联系单位的应急管理、学校安全、信访稳定等项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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