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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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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伊政办发〔2009〕42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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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4-17生效日期:1900-01-01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属、省属、中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2009年全市帮助企业
保增长促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实施强化政府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强化要素供给,保障企业运行;强化供需衔接,扩大市场需求;强化行业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等“五个强化”,进一步坚定信心,明确责任,合力攻坚,化危为机,不断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府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指导全市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任务,确保全年目标的完成。
组 长:王爱文
副组长: 何忠海 马建路 王志山 侯颖达 程洪胜
安虎贲
成 员: 汪大海 宋怀信 安忠辉 吕惠岩 王慧君
王立光 尹庶君 黄茂祝 倪殿起 冯武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宋怀信。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成立10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第一小组:
组 长:马建路
副 组 长:宋怀信
牵头部门:市经委
市经委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制定《2009年全市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及任务,确保推进目标的完成;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季度推进例会,及时通报情况,部署推进工作任务;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协调和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完成推进任务;负责对规模以上工业经济运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加强对煤、电、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平衡和优惠政策的争取工作;负责搞好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重点推进14个技术创新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产学研联合。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北药办、林产工业局、市旅游委分头负责抓好冶金建材及矿产开发、绿色能源、特色种养加工、木材精深加工、生态旅游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步伐。
市科技局负责整合全市科技资源联合攻关,解决企业的关键技术问题;对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及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在项目立项上予以优先支持。
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劣势企业,对其兼并重组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缴纳有困难的企业,报批后实行缓征。
木材生产机械局负责平衡好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
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产品的创新,不断扩大质押、抵押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直接融资。市政府将把贷款增加幅度作为对金融单位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小组:
组 长:何忠海
副 组 长:汪大海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负责研究国家近期出台的投资、财税、出口、金融信贷、产业振兴、自主创新、社保就业、国土资源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抓好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林都机场、兴安湖水库等重点工程项目采购单位定期发布设备、物资采购目录,以省、市内采购为主。
第三小组:
组 长:何忠海
副 组 长:安忠辉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发挥各类担保机构的作用,降低中小企业担保费率,增加担保金规模,提高担保资金的放大比例;对担保机构再注资1000万元,提高担保能力;扩大担保业务范围,降低反担保门槛;协助建立县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生产出口产品企业、地产品出口企业、进口木材企业设立专项资金,进行补助扶持;优先安排采购纳入国家和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高新技术产品,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申请购买与哈飞汽车同类型的汽车时,一律安排购买哈飞汽车;我市各级执法检查用车,必须购买哈飞汽车;对西钢、金林铅冶炼公司继续给予增值税增量税收返还和专项资金扶持;对支持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金融机构和纳税大户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小组:
组 长:安虎贲
副 组 长:王立光
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好阶段性帮助困难企业解决三项社会保险问题的扶持政策。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尽可能地为企业减轻压力,提高待遇。加大将森工系统国有一次性安置人员和混岗老知青大集体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统筹的推进力度;将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和地方依法破产企业及濒临倒闭困难企业人员一次性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1—4级老工伤人员及1—4级老工伤的工亡遗属纳入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解决拖欠老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贴款;调整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标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市社保局负责帮助困难企业办理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第五小组:
组 长:何忠海
副 组 长:倪殿起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重点项目联动推进机制,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限和项目资金拨付时间,建立规划、用地、环保、建设、水资源、安监、卫生等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开通项目核准“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小组:
组 长:何忠海
副 组 长:吕惠岩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负责正确行使对企业的检查权和处罚权,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处罚收费行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公开制、承诺制、问责制,对应作为能作为而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协调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企业在房产、设备等应转为固定资产而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应变更而没有及时变更等方面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逐项限时解决。
第七小组:
组 长:王志山
副 组 长:王慧君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负责加快对石油天然气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支持中国石油天燃气黑龙江分公司伊春销售公司建设一座车用加油加气站,提倡城市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辆使用清洁燃料,推动城市清洁交通;加大对畜禽屠宰、冷藏加工、肉制品加工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补助资金规模,积极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争取扶持资金,力争使我市25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购置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证食品安全;落实国家和省生猪、奶牛良种补贴政策,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争取国家对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全额补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抓住金融危机形成的新一轮产业转移和经济布局调整机遇,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创新方法,加大力度,进一步搞好项目开发与推介,抓好重点招商项目。
第八小组:
组 长:侯颖达
副 组 长:黄茂祝
牵头部门:市旅游委
负责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2009省旅游发展金项目,搞好旅游产业的广告宣传、旅游产品开发及项目推介展览,改善景区环境,进一步完善旅游功能,提高全市旅游业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加大对外宣传促销力度,树立森林生态旅游整体形象,推进旅游产业做大做强。
第九小组:
组 长:程洪胜
副 组 长:冯武成
牵头部门:市农委
负责扩大非转基因绿色食品的品牌优势,加快出台《伊春市市级森林食品龙头企业评选及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好各类大型绿色食品展销活动,加强伊春至哈尔滨的冷链配送物流体系建设,对运送鲜活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积极组织农超对接活动,鼓励森林食品企业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十小组:
组 长:马建路
副 组 长:尹庶君
牵头部门:市中小企业局
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并给予重点支持;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和项目金融支持合作行动,搭建银企合作对接平台;争取将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列入中小企业商业承兑汇票计划,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一把手工程”,采取超常规措施,把所承担的任务抓实落靠,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及完成工作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协办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把所承担的推进任务落到实处,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及具体承办人,及时反馈情况,确保推进任务的完成。
(三)牵头单位要经常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将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汇总报告保增长促发展办公室,以便及时掌握推进工作的动态情况,市保增长促发展工作办公室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每季度推进落实情况上报市政府。
(四)各牵头单位务于4月24日前将保增长促发展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安排、建议及具体承办人、联系电话报市保增长促发展办公室。今年二、三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于季后5日内,年底在12月20日前报市保增长促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朴艳玲、张玉荣
联系电话:3878217,传真:3878210
Email: jmwyxk2005@163.com

附件:伊春市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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