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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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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葫政办发〔2010〕27号

颁布部门: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4-22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务公开办制定的《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葫芦岛市“5·15政务公开日”

活动方案



2010年5月15日是全省第4个政务公开日,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经济软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提高政府系统服务质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葫芦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1、在5月14日《葫芦岛日报》开辟政务公开专版,刊登常务副市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裴伟东署名文章,绥中县主要领导谈如何在基层乡村、社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文章,市监察局主要领导谈政务公开与软环境建设文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局、卫生局、电业局主要领导在专版上刊发文章,谈如何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以上单位文字稿及电子版经领导审核后,于5月1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5月15日,葫芦岛广播电视台作相关专题报道,宣传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

2、“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将召开由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交通局、人防办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务公开新闻通报会,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政策公开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新闻通报会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通报会文稿于5月1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通报会时间另行通知。

3、5月15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在龙湾公园门前举办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含市自来水公司、供暖公司、天然气公司)、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办、物价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业局、中保财险、中保人寿、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21家单位参加集中活动。各单位设立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政务公开宣传板(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流程、热线电话及应公开的内容等),悬挂宣传政务公开的条幅和彩球(各单位应在5月15日7时50分前将活动现场布置完毕),现场发放宣传单、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同时做好记录。对现场不能解答的问题,要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给予答复。5月15日,由市政务公开办组织报社、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到各活动现场采访。

4、组织好“听民声、征民意”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依托网络、媒体等载体,通过组织活动、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教育、卫生、环保、城建、社保、物价及供水、供电、供暖等单位为本次活动的重点单位。请各单位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经市政务公开办汇编后,报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作为决策参考。

5、5月10日至5月15日,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播发“5·15政务公开日”宣传语。5月15日当天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5·15政务公开日”宣传短信。

6、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上线工作,在与群众互动中倾听民声、答疑解惑。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 “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有关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听群众电话,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7、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5月15日,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走进社区、乡镇(街道)、村屯解答群众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和各种政策咨询,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8、未参加“5·15政务公开日”集中户外宣传活动的市直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宣传和服务活动。

9、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或研讨会,组织好民意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开展集中统一的大型政策咨询等活动。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立足群众需求,通过走进乡镇(街道)和村屯,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活动。要制定具体翔实、可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尽快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并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把基层“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创新“政务公开日”活动形式。要结合实际,在充分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立足群众需求,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开展特色鲜明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防止铺张浪费,搞“面子”工程。

3、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向基层下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政务公开办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好部门领导、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基层站所以及办事项目、各惠民政策下基层进社区等活动,让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4、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宣传、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协调好本地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直所有参加5月15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必须安排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带队。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应自带摄录像设备,记录本部门人员活动过程。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活动总结及有关信息、录像、照片等材料于5月1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活动方案、上报信息、解决问题效果和工作总结等情况,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市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5、确保活动安全。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各项保障工作,要维护好各项活动特别是户外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避免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等意外事件,保证活动现场广大群众的安全,确保今年的“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圆满成功,取得实效。

联 系 人:马志一;联系电话:3114944、15142901991;电子邮箱:311494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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