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吉政办明电〔2010〕113号

颁布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8-14生效日期:1900-01-0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8月14日下午,国务院召开进一步做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做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甘肃舟曲等地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当前抗灾、抢险和救灾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洪水地质灾害防御的严峻形势。目前,我省仍处在主汛期,还有发生强降雨的可能,山体、土体已处于饱和状态,随时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各部门在思想上决不能麻痹、工作上决不能放松、措施上决不能松懈,继续严加防范,坚定不移地做好洪水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落实洪水地质灾害防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洪水地质灾害的防御责任,特别要加强县乡两级责任制的落实,把防御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利、交通、铁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旅游、教育、电力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

  三、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措施,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的检查巡查、群测群防和动态监测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看守,发现险情要及时预警,并及时安全转移群众,坚决把保证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首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把洪水地质灾害防御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来抓,做到汛期不结束、责任不解除,为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8月14日

同地区相关
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5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焊接与热切割动火作业六条禁令的通告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4年修订)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2021年修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告
伊犁州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拉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周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