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十教字[2007]82号 市直各学校: 现将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司法局、十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 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文件 十堰市司法局 十堰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十法治办[2007]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十堰市司法局 十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2006-2010年依法治市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全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构建和谐十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法律进学校”是指普通高校的学生、中学生和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小学生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小时;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 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培训工作。“五五”普法期间,力争实现100%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注重引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当法制宣传志愿者,充实学校法制课的教学力量。各地要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轮训一次,不断完善学校学法的领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年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要制定好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在普法经费中要专门保障中小学法制教材,其教材可循环使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三)采取“大手小手互牵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一是“每周法制一题”的方式。在政治课和法制课上,教师组织学生每周学习一个法条,并把法条写在作业上,学生放学回家后背给家长听,让家长在作业上签字;也可每周给学生出一道法律问题或出一道案例题,学生带回家后由家长来回答,学生把家长回答的问题写在作业上,回学校后,利用法制课的时间学生们汇报交流答案,最后由老师宣布标准答案;二是每月每个同学讲一个法制故事的方式上好专题法制课。课上每个同学讲一个发生在你身边或你所知道的遵纪守法小故事或违法必受罚的案例,大家交流,每次主题班会都选出几个“我最喜爱的小故事”,年底,根据每人入选故事的多少,评出“故事大王”,给予奖励。同时,将故事编成小册子,一年一册发给家长。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方式,既使青少年学生学到了法律知识,同时也带动了家庭法律知识的学习。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青年学生的学法用法。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把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青年志愿者”、“大中学生社会实践”、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 (五)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了明天”工程等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强化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完善“法律进学校”的组织机构,设立法制教育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聘任司法机关人员为兼职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请法律专家学者做法律辅导报告,为法律进学校全面展开培训骨干。按照法制教育学习规划,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校的管理人员、广大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校园网络、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七)以创建民主法治学校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不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要依法进行,并形成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 (八)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责任制,并将法制学习培训作为教师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育人氛围。 四、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年7月至9月)。一是制定规划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律进学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使“法律进学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联合教育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二)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法律进学校”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开展好此项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学校作为“法律进学校”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晰、规范有序。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合作,整体推进。 2、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学校”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律进学校”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地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并及时上报材料。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学校”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全面落实。 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同时,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也将及时向各地各部门通报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