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孝感市教育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孝教育字〔2006〕3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孝感市教育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孝感市教育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孝感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商业贿赂 专项治理 方案 抄 送:省教育厅,市纪委、市监察局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 孝感市教育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查处教育系统内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抵制和纠正教育领域内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这次专项治理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使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完善制度,规范教育领域经济活动,铲除教育系统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验收等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6月) 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抓好宣传工作。一是逐级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参与抵制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二是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党纪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红船杯”党的知识竞赛,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观看“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专题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过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干部和教职工增强党性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三是结合“八荣八耻”的学习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及暑期教师集训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7月) 各地各学校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组织本单位及个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 一是征求意见。通过书面、座谈、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征求干部、教师、家长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调查摸底。对教育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易发部位等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在此基础上确定治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三是自我检查。组织干部和教职工对本单位和个人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找。查是否存在有在经济活动中给予和接受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果有,要主动讲清问题,并上缴有关钱物。通过自查摸清本部门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掌握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是边查边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把握政策,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分别加以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认真整改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理;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认真整改;对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报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在此基础上,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2006年8-11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的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于发现了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督查处理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 各单位各学校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和教职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干部教师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和教职工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治理商业贿赂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完善自律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违法违规在招生、基建、物资设备采购等方面操纵、干预,不得以权谋私;加强对关键岗位的人员的管理,有关人员不得收受与学校有业务联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不得索要学生及家长吃请或礼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惩防体系。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强对经济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准以单位、个人名义私设“小金库”、“帐外帐”;要建立和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学校顶风违规收费。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叶茂任组长,局纪检组长胡胜启任副组长,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育科、勤办、监察审计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地各学校要相应地明确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上下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2.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情况,将上级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专项工作要环环相扣,稳步推进,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各教育局机关要做好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表率,要端正思想,切实做到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请示。 3.扎实工作,务求实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宣传教育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查办案件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相结合,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稳定相结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地各单位既要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和商业贿赂案件,更要着眼长远,从制度建设上加以整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孝感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