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 孝教育字〔2007〕8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社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推进我市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益。现将《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的意见》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教育装备 发展 意见 通知 抄 送:省教育技术装备处、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信息化 发展中心,市政办科教科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 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发展 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动我市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的物质和技术保证,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必备条件,是学校不可缺少的办学条件之一。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现代化教育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各级各类学校整体装备基础还比较薄弱,现代化的大装备意识不强,经费投入不足,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已经越来越制约着我市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阻碍着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各地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和使用效益的目标 2、我市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发展的建设目标: 提升和完善中小学实验室设备、设施水平,抓好学校实验教学普及与提高,加强和完善图书馆(室)和体育场(馆)及各功能室的建设和教学器材的配备,加大文科学科器材的配备力度,启动“三新一亮”工程,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完善孝感市教育信息网络平台,深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和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3、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使用的效益目标: (1)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实验探究为核心,切实开展实验教学,开齐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做的实验,真正让学生动手做实验,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保证实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自主地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2)中小学图书馆(室)要积极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对学生要开展阅读指导,举办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利用图书馆终身学习习惯,提高图书的借阅率、使用率。借书处和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20小时,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还要向农村向社区开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3)中小学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室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其它学科教学的整合,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优化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过程。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等功能室。设备使用时间每周不少于20学时。 (4)中小学要积极开展体艺训练活动,学生体育训练活动每天不少于1小时,艺术训练每周不少于40分钟。 (5)各县市区要建立教育信息网站,与省市教育信息网开展电子政务、学籍管理、网上招生、网上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教研、资源共享等应用。学校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认真开展实验和电教研究,大胆尝试利用网络媒体、教具进行课堂整合,大力培养师生的创新能力。 (6)各农村学校要把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作为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突破口。把实施远程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计划,把三种模式的应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学校要明确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配备1-2名业务熟练,事业心强,乐于钻研的专(兼)职信息技术教师,负责校本培训、设备管理、日常维护及资源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全员参与、人人能用的教师队伍。所有农村教师必须做到“六会”,即会计算机操作,会播放“空中课堂”,会利用远教资源备课、上课,会制作电子教案,会开发简单教学课件,学校远教设备使用每周不低于20学时。 三、积极推进中考实验技能、信息技术考试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等级考试工作 4、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继续巩固完善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成绩。逐步完善高中和小学实验技能考查工作,将实验技能考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的提高。 5、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学生信息技术素养,实施中考信息技术考核,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积极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的热情,推动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的提高。 6、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教学人员初级考试大纲(试行)》的要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等级考试认证工作,并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之一,实行教师持证上岗。 四、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经费保障机制 7、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教育技术装备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拓宽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来源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每年列专款,切实落实教育技术装备的运转经费。各地教育事业公用经费中,要单列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教育技术装备建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经费单列,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分户核算”的管理办法。 8、明确使用范围,严禁挪作他用。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含信息技术费)主要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的硬软件建设、维护,实验和信息技术教师培训,学校实验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及对工作突出的相关人员的表彰奖励和开展相关业务的支出,其中用于表彰奖励和业务支出的经费不得超过10%。各县市区装备站要根据政策标准,每年提出配备方案,列出学校配备计划,集中采购,分步实施;纪检、监察要对装备经费的使用加强监督,杜绝挪用和超范围使用。 五、努力建设过硬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和教育技术装备队伍 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的建设,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切实发挥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的“规划、规范、协调、指导、供配、服务和监督”的职能。努力建设一支与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相适应,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教师队伍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队伍。 10、各中小学要根据学校的规模,设立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凡规模在十八个班以上的学校要成立“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简称“中心”),“中心”应由一名校领导分管,“中心”具体负责实验、电教、网络中心、图书馆(室)、音、体、美、劳、卫等教育技术的装备、教学研究等工作,业务接受各级装备部门的领导。 1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对实验教师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它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之中。实验教师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属教学人员,要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待遇,在职务聘任等方面与其他教师同等对待。各学校要将专(兼)职信息技术教师所从事的远程教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资源收集、整理等计算成课时,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 六、建立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督导评估的奖惩考核机制 1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按照职责范围和业务工作关系,明确各科(股、室)职责,强化责任,加强内部的分工合作。 13、建立健全各种检查、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应用纳入到对学校的评估中;基础教育科(股)要把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应用列入教学内容加强检查;规划财务科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将教育技术装备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教育审计部门要对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教科院(室)要将教育技术装备的应用作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评估和常规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装备站要建立装备维护和使用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远程教育的“建、配、管、用”的技术支持和巡回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