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钢铁及焦炭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定问题的复函

关于钢铁及焦炭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定问题的复函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函(2007)451号

颁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07-11-27生效日期:2007-11-27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钢铁及焦炭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核定问题的请示》(苏环监察〔2007〕8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第九条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时,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监测方法进行核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核定。”目前,在我局未制定统一的钢铁及焦炭企业污染物物料衡算方法前,可暂参照《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等技术手册,核定钢铁及焦炭生产企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同地区相关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CAEPI 46-2022)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号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技术规范(YB/T 4360-2014)(已废止)
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对我市钢铁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监管的通知(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