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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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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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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应用分类:建设项目管理类

颁布日期:2003-08-08生效日期:2003-08-08

备注:本法规已于2016年2月4日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八月八日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

  3.1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是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等。

  3.2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3.3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是在油气开采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安全生产设施验收前,通过对陆上油气开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查找该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4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在陆上油气开采生产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其设施、设备、装置的安全状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运行管理和出现非常事件应采取的措施给予指导。

  4.安全评价内容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内容一般包括:进行油气开采重大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评价;核实检查油气开采安全设备、设施的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油气开采安全管理体系能否确保油气开采安全生产作出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安全评价程序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等。

  5.1前期准备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油气开采数据资料。

  收集现场资料,进行现场调查。

  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A。

  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验收评价和陆上油气开采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需要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参考目录见附录B。

  5.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根据油气开采工艺过程及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和周边环境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5.3划分评价单元

  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的需要,将评价对象按油气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5.4定性、定量评价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可能导致油气开采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引起重大油气开采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和事故严重程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 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2)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5.6安全评价结论

  在对评价结果分析归纳和综合的基础上,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1)归纳、综合各部分评价结果

  2)油气开采安全总体评价结论

  5.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报告是油气开采安全评价过程与结果的总结,应将评价对象概况、安全评价过程、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获得的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等写入安全评价报告。

  5.8安全评价报告评审

  被评价单位按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送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书面评审意见。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安全评价报告。

  6.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6.1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1)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2)安全评价依据

  3)油气开发工艺过程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4)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方法的选择

  5)定性定量评价

  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7)评价结论

  6.2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

  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结论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7.安全评价报告格式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包括:

  1)封面(格式参见附录C)

  2)评价机构安全评价资格证书副本影印件

  3)著录项(格式参见附录D)

  4)目录

  5)编制说明

  6)前言

  7)正文

  8)附件

  9)附录

  8.安全评价报告载体

  安全评价报告一般采用纸质载体。为适应信息处理需要,安全评价报告可辅助采用电子载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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