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已于2016年2月4日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办〔2016〕13号)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研究、编制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9种文书式样,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现将这9种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印发给你们(其电子文本可以从国家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并使用上述文书。此外,在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上述文书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联系。
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书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