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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问题解答(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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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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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劳部发[1995]187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建筑安全类

颁布日期:1988-01-01生效日期:1988-01-01

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

  一、一般安全要求

  问:规程第三条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但目前实际情况往往是边设计边施工,图纸一到就马上进行施工,来不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那么这些单位对第三条规定的精神应如何贯彻?

  答:施工组织设计是现场施工指导文件。几年来的经验证明,以安全观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施工中的各个主要环节同时提出安全措施,才能更好的把安全和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保证安全生产,因此,第三条的规定是必要的。几年来,随着设计、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边设计边施工,图纸一到就马上进行施工的情况已在逐步改变。但是,目前还不能及时编制组织设计的单位,必须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施工措施)的同时,把安全技术措施也相应的提出来。对于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中所未能包括的安全措施,应在月、旬作业计划中加以具体明确的规定。

  问:什么是“高空作业”?

  答:工人在离开地面3公尺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一般统称为“高空作业”。

  二、施工现场

  问:规程第二十条要求“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15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10公尺”,但在城市建设中,特别是在胡同里,施工场地狭小,应如何执行?

  答:规程第二十条对载重汽车弯道半径的规定,一般均应按照执行。如果施工场地狭小,执行确有困难时,可根据现场情况变通办理。但应特别注意运输线路的安排和加强现场交通运输的管理工作。

  问:第二十条规定的工地内载重汽车道的弯道半径15公尺应如何检查?

  答:如图示,先找出弯道的中心线,在中心线上任意取两点A、B,以A、B为圆心,以15公尺(或10公尺)为半径画弧,相交于O点,再以O点为圆心,仍以15公尺(或10公尺)为半径,画一大弧,如果这个圆弧通过A、B,而与弯道中心线相重合,就说明这一弯道半径是15公尺(或10公尺)。如果通过A、B的圆弧比弯道中心线的弧度小,则弯道半径就小于15公尺(或10公尺)。

  见图

  问: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和人行道运输道的交界处所,是否应该设法与轨面铺平?

  答: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和人行道、运输道的交叉处所,应该用土或用木板铺平。

  三、脚手架部分

  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搭设高达10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杆……”,其中要在立杆旁加设顶撑或使用双行立杆如何解释?竹脚手大横杆伸出立杆部分伸出多少?顶撑、斜撑、斜拉杆、支杆有何区别,检查脚手架内外立杆之间的间距与大横杆之间的间距是否按内直径计算?

  答:(1)关于顶撑问题:规程中第三十四条规定10公尺以上脚手架要求在立杆旁加设顶撑,就是要求在每步脚手之间并靠在立杆旁边加设,至于顶撑是顶在上下的大横杆之间或是顶在上下的小横杆之间,可根据各地操作习惯决定。加设顶撑的作用是为了减少立杆一部分的荷重,同时增大架子的强度。

  (2)双行立杆:就是指的两根立杆合并使用的意思。

  (3)关于竹脚手大横杆伸出立杆部分:国务院没有具体规定,但可按照规程第三十四条“小横杆伸出大横杆不能短于30公分”的规定执行。

  (4)斜撑和支杆:斜撑一般又叫支杆,就是由架子外面设一支杆顶住架子,防止脚手架向外倾倒。

  (5)斜拉杆:各地理解不一,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规定的斜拉杆就是指在脚手架的外排架子上设的十字拉杆。斜拉杆应与每根立杆交叉处切实绑扎,这样便使架子的大横杆、立杆上下左右接成一体,防止架子松散摇摆。由于斜拉杆主要起拉力作用,因此杆子的小头有效直径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公分。

  (6)内外立杆之间的间距与大横杆之间的间距:原则上应从杆子的中心线计算,但如果使用30公分宽的标准脚手板时,为使架子铺满,脚手架内外立杆之间的间距可以按内距计算。

  问:为什么搭设竹脚手架必须使用4年以上的毛竹?如何识别?

  答:规程中规定竹脚手的材料“必须用4年以上的毛竹”,主要是根据竹材料的性质决定的,因为竹材1年长成形,两年还很柔嫩,长到4年才坚固,其抗拉、抗压及抗弯程度均已达到作为建筑材料的要求。建筑工程部推广利用竹材的经验中都规定了4年以上的毛竹。对毛竹的识别,目前尚无科学的方法,一般可以参考下列方法:1年毛竹皮色青嫩,节下附有白粉,近地面处有箨附着;2年毛竹皮色老青,节下无白粉;3年毛竹自杆稍向下变白;4年毛竹全部变白;5年以后皮色逐渐变为淡黄或赤黄,一般的均以色泽赤褐枝叶枯黄者为老竹。

  问:在目前材料供应不足的情况下,现有的脚手架材料,无论在竹材的年龄上或者竹材、木材的粗细上有的不合乎规程要求应如何解决?

  答:规程第三十一条规定脚手架材料必须符合一定的粗细要求,有的是根据计算得来,有的是根据实际经验确定,这样的要求是能确保安全的。但是近年来由于基本建设迅速发展,竹材、木料已感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经过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审查认可采取双杆合并使用、缩小架杆间距离或采取其它加固措施,并须加强经常的检查工作。

  多层的房屋建筑中,应尽量采取里脚手施工以节约材料,同时还应加强对脚手架材料的维护、保管,使之不受损失(关于这个问题可参阅劳动保护通讯1957年13期脚手架的材料困难问题有没有办法解决一文)。

  问:一般简单的或零星的修缮工程所搭设的脚手架是否也要按照规程的规定办理?

  答:规程中规定了脚手架的材料、规格要求并确定了每平方公尺的荷重量,这是整套的规定。这一套规定是以外脚手砌砖为标准的。但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如规定中有的是不得大于,有的是不得小于,具体数字还有待各地制订细则时,根据材料情况、操作条件加以规定。

  至于安装、粉刷、装饰、零星修缮工程以及平房建筑所搭设的脚手架,如果站人不多也不摆放大量的砖块灰浆,其脚手架规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但须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核定后能确保安全方可使用。

  问:规程规定“竹脚手板的厚度不能小于5公分”,如竹片编织的笆其厚度不足5公分,是否可以使用?

  答:规程第三十七条中规定的竹脚手板是指由许多5公分宽的竹片用螺丝穿制成的,其铺设的方法是和木脚手板一样的。但不少地区是用的竹编笆,其厚度不足5公分,经了解,这种脚手板省料、省工、轻便,我们认为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在铺设时应该加设与大横杆相平行的横杆而不必增加小横杆。

  问:第三十一条规定脚手架杆的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是否指的是杆子稍尖直径?

  答:脚手架材料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是指杆子的稍尖、而是指杆了小头直径7公分的地方、也就是扎绑的地方,如立杆有效部分小头直径是7公分,即在直径7公分的地方绑扎。

  为了使架子工便于识别杆子的有效部分,有的单位采取画漆圈、打火印等记号,这是好的。而有的单位预备把有效部分以下的稍头锯掉,这样就会影响架子的扎绑,因而是不好的。

  问:第三十六条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1:3,应如何理解?1:4、1:5的坡度可以吗?

  答:1:3是斜道的高与低的比,斜道坡度不能小于1:3,就是要求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18(+。如果斜道的高不变,底边增大,那么其坡度就减小,所以1:4(14(+)、1:5(11(+)是可以的,若工地的场地许可,应该尽量使斜道的坡度减小,以减轻工人的劳动。

  问:规程第三十八条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为1公尺,在脚手架上应如何设置?大横杆是否可以当作防护栏杆使用?

  答:防护栏杆高度1公尺的规定,是对一般的防护栏杆的要求。脚手架的斜道、拐弯平台以及最高一层脚手架的作业面外侧等没有防护设备的地方,应加设1公尺高的防护栏杆。大横杆的间距规定为1.2公尺已起到防护栏杆的作用,但为了加强防护,防止工人从大横杆中间落下,如果条件许可,最好在大横杆之间的适当地方再加设一根防护栏杆或护网。

  问:规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使用里脚手的工程,要求外墙每砌高4公尺须在墙外安设安全网或防护挡板,是不是每砌高4公尺都要安设?

  答:这一规定对一般的民用建筑是适合的。但对工程结构特殊,执行上述规定确有困难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办理,但其高度不得超过6公尺。

  问:第七章拆除工程是否包括拆除脚手架?

  答:“拆除工程”这一章是适用于拆除建筑物的。由于拆除建筑物时,有较多巨大而沉重的梁、檩、柱等材料和有大量的破砖碎瓦等散碎废物,因而在第七章对建筑物的拆除之前以及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均作了明确的规定,负责拆除的单位应该严格遵照执行。

  拆除脚手架和拆除建筑物有一定区别,但是“拆除工程”这一章中的某些条文规定的精神(如工人应站在稳固的部分上操作、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等),拆除脚手架时也是应该遵守的。

  问:第五十二条规定“脚手架要经过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负责绑架子的工长包括在内吗?

  答:规定脚手架应由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工地随便搭设架子而发生事故。这里所指的施工负责人是工地上搭设架子的负责人(架子工长或队长)。但在没有架子工长的工地,则必须由负责该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问:第三十九条规定脚手架每平方公尺负荷量不超过270公斤,是依什么东西绑架子计算的?草绳是否也可以按这个标准计算?

  答:麻绳草绳均可按这个标准计算,但使用草绳的工期不应超过3个月,并仅能用于低层建筑,且须经常检查。

  问:第四十条里边提到“悬吊式脚手架”的材料,第四十六条里边提到“伸出式挑梁”的坚固材料,指什么样的材料,规格标准如何?

  答:悬吊式脚手架和伸出式挑梁的材料的规格与标准和外脚手架的基本一样。为了保证悬吊式脚手架和伸出式挑梁的安全,应该选用较好的材料。

  四、土石方工程

  问:规程第六十三条规定“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60公分以外的地方另行打眼放炮”,其中60公分的距离是否可以变动?

  答:在爆破工程中由于对瞎炮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伤亡事故是很多的,因此规程中对瞎炮的处理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各单位必须按规程的规定办理,有些单位反映60公分的距离太宽不容易把瞎炮爆掉,应如何掌握。我们认为,由于石质的软硬不同,所装炸药的性质不同以及点火的方法不同等原因,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工程负责人作出技术鉴定后,变动打眼的距离。

  五、机电设备

  问:采暖锅炉和工作压力低于0.7公斤/平方公分的蒸汽锅炉是否亦按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关于工业锅炉的规定执行?

  答:“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所指的工业锅炉是工作压力在0.7公斤/平方公分以上的用于一切生产或施工过程中的蒸汽锅炉(不包括发电用。用作发电的锅炉可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暂行法规办理)。但工作压力在0.7公斤/平方公分以上的保温采暖用的蒸汽锅炉,亦应按工业锅炉办理。

  在目前,很多工业企业在锅炉管理工作上只对直接用于生产的蒸汽锅炉比较重视,对采暖保温用的锅炉则重视不够,更有不少单位把使用年限较长而又有毛病的锅炉用作采暖锅炉,工作压力很多都是在0.7公斤/平方公分以上,既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司炉工人,又缺乏安全附件,这种现象是不允许存在的,因为不论采暖用或工业用的锅炉,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忽视了经常的检修、维护和管理,都会造成事故。

  对压力在0.7公斤/平方公分以上的蒸汽锅炉,劳动部锅炉局正草拟详细的“锅炉监察规程”。至于工作压力低于0.7公斤/平方米公分的蒸汽锅炉,各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1955年10月22日出版“劳动译丛”第4期“锅炉房(蒸汽锅炉工作压力低于0.7计算大气压)司炉人员工作规程”制订管理办法。

  问:电气设备的防护性接地的作用是否系取得“等化”电位保证安全的?第十九条规定在电线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它所起的作用是什么?规程六十五条“技术条件”如何解释?在1000伏以下中性点(或一相)直接接地的电网内,是否应即按照规程六十五条的要求将原有的保护性接地改为接零措施?

  答:(1)电气设备的保护性接地的作用是否与“等化”电位作用相同的问题:我们认为保护性接地的目的,是把由于绝缘损坏与意外带电的电气设备上对地电压之值降低到安全数值,以免周围人员在接触到设备时所产生的危险。“等化电位”主要是当外壳意外带电时,使操作者的手与脚接触同电位的带电部分,而不致有电流流经人体,以保证人身的安全。因此,“保护性接地”的作用与“等化电位”的作用不同。

  (2)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的作用问题:在电压高于1000伏特的设备中,须闭合和切断电路时,大多采用油开关。此外,在设备中发生短路时,为了能自动地将电路切断,也采用油开关。室外采用油开关,一般都带有避雷装置,避雷器的作用,就是保护油开关不受天电的损害,同时,保护线路的安全。

  (3)规程第六十五条“技术条件”的解释问题:应该是根据电力工业部制定的工业电气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和具体情况而决定,因为要细致的研究电气设备对人身安全的稳妥性,还须一步了解工作电压,动力电与照明电是否混合使用,变压器容量大小和接线方式,以及线路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的完善条件等结合来考虑。

  (4)关于在电压低于1000伏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网内的电气设备是否将原有的保护性接地改为接零的问题,我们认为:在电压低于1000伏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网内,如果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性接地,当设备绝缘损坏而漏电时,入地电流往往不足以烧断熔丝(或使自动开关跳闸),因而使设备外壳上长期地呈现危险电压,这对人来说是十分危险的。为了迅速切断电路,缩短危险电压在设备上停留的时间,必须将这种电网中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零线上,即在这种电网中,一切电气设备都必须采取接零的措施。在较小的工厂中,因为电气设备的容量较小,如果接地装置电阻经试验后能保证设备在碰壳时,碰壳电流立即熔断保险丝,或使自动开关跳闸,切断电流,在此电网中采用保护性接地也是可以起一定保护作用的。同时,又考虑到许多小工厂共用一条送电线路,要把原有的保护接地改为接零,必须将线路中所有的电气设备同时加以改装,不得有任何遗漏。否则,当被遗漏的那个电气设备漏电时,可能使在已接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人,都发生触电事故。因此进行改装的工作,必须十分仔细,不得有任何遗漏。为防止在改装时有遗漏现象的发生,在较小工厂中的电气设备是否把保护接地改为接零的问题,需要由用电企业和当地电业局共同研究决定,决不可草率从事。

  六、机电设备(其它)

  问:规程的七十三条和七十五条关于各种气瓶及乙炔发生器要距离明火10公尺的规定,因有些施工现场狭窄和拥挤,执行有困难,是否可以缩短距离?

  答:关于气瓶及乙炔发生器要距离明火10公尺的规定是根据××的经验制定的。这是一个安全的距离,应该按照执行。但如因受工作场地的限制,在采用防护挡板等隔离措施以后可以适当的缩短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之间的距离。

  问: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些名词和问题,我们搞不清楚,提出来请你们解答:

  炸胶、接零、保护性接地、防爆型照明设备、独立电源的照明灯是怎么回事?擦洗机器为什么不能使用含铅汽油?

  答:1.炸胶:“炸胶”又称“胶质炸药”。主要由硝化甘油、二硝化乙二醇、硝化棉、硝酸钾、木粉、碳酸钙等混合而成。有抗水性,宜用于隧道施工,也可在水内爆炸。炸胶甚灵敏,遇有硬物如铁器、石、砂等打击或磨擦即起猛烈爆炸。该炸药在10℃左右冻结,冻结和解冻过程中,均甚危险,必须按照安全规则谨慎操作。已冻炸药解冻后,可能汗渍(漏油),汗渍的炸药,对磨擦撞击等机械作用的灵敏度大大增加,应加强保管。

  2.接零:将电气装置中的金属部分如外壳等(这一部分是与带电部分绝缘的)以金属接于零线上,称为接零。

  这样的作用是当绝缘发生损坏,电流与金属部分接通时,迅速切断电源,以防止触电。

  3.保护性接地:为预防危险的接触电压及跨步电压,将与带电部分相绝缘的电气装置金属部分与接地体相连接,称为保护性接地。

  4.防爆型照明设备:为了防止电弧火花引起爆炸,在油库或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和仓库中所采用的有特殊构造的防爆灯及良好的线路系统等设备,统称为防爆型照明设备。在安全的要求上,这些照明器构造必须严密。

  5.独立电源的照明灯:在同一工作场所,凡与经常使用的照明电灯不同的电源的一套照明灯,称为独立电源的照明灯。这是为了预防经常使用的照明电灯电源设备发生故障时可能引起的事故,而增设的辅助照明设备。

  6.擦洗机器为什么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为了消除内燃机内爆燃现象,每1公斤汽油,大约添加2.0~4.0CC的乙基溶液(罕有添加6.0~8.0CC)。汽油与乙基溶液的混合物,称为“含铅汽油”。

  乙基溶液是一种混合物,其中含有57%四乙铅。发生含铅汽油中毒的因素是乙基溶液中的“四乙铅”。

  四乙铅是最危险的工业毒物之一种,它能通过呼吸道及无伤的皮肤而侵入人体内,在人体内,四乙铅的分子似乎被破坏成为无机铅的形状与尿及排泄物一同排出体外。四乙铅排出缓慢,因此促进它的蓄积和发生慢性中毒。中毒的临床症状是:患者非常兴奋,不明白方向,苦恼于幻视、幻听、幻觉、不眠,常常发生暴行,要自杀;通常很快的陷于非常憔悴,常常出现肝脏病。人类受急性四乙铅中毒时,常常发生死亡。

  因此,使用含铅汽油擦洗机器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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