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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消防泵(JB/T 10378-2002)(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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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JB/T 10378-2002

颁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法律效力:行业标准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02-12-27生效日期:2003-04-01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3.2型号表示方法
3.3基本参数
4技术要求
4.1制造要求
4.2产品性能.
4.3结构设计
4.4材料
4.5装配、涂漆和安装
5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1验收试验
6.2出厂检验
6.3最终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2包装、运输和贮存
8成套范围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表A.1固定式消防泵基本参数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水泵研究所,海南南方特能泵业有限公司,海南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丽华、袁力、陈景新、张明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离心消防泵(以下简称泵)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灭火剂的消防系统中安装于固定场所的消防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73-1995铸造铝合金(neq ASTMB26:1992)
GB/T 2100-1980不锈耐酸钢铸件 技术条件
GB/T 3216-1989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 试验方法(eqv ISO2548:1973)
GB/T 5657-1995离心泵 技术条件(Ⅲ类)(eqv ISO9908:1993)
GB/T 9112-2000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
GB/T 9124-2000钢制管法兰 技术条件
GB/T 9239-1988刚性转子平衡品质 许用不平衡的确定(eqv ISO1940-1:1986)
GB/T 13006-1991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
GB/T 13007-1991离心泵效率
GB/T 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819-1992铜合金铸件
GB/T 16907-1997离心泵 技术条件(I类)(eqvISO9905:1994)
JB/T 4297-1992泵产品涂漆 技术条件
JB/T 6880.1-1993泵用灰铸铁件
JB/T 6880.2-1993泵用铸钢件
JB/T 8097-1999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 8098-1999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 8687-1998泵类产品 抽样检查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a)单吸、单级或多级分段式结构,立式固定安装。
b)单吸、单级或多级分段式结构,卧式固定安装。
c)双吸、单级立式固定安装。
d)双级、单级卧式固定安装。

3.2型号表示方法

3.3基本参数
3.3.1泵的基本参数见附录A。
3.3.2泵的基本参数的检验和偏差应符合GB/T 3216-1989的规定。
3.3.3根据实际使用的需要,泵的基本参数可按照合同订单的要求执行。

4技术要求

4.1制造要求
泵应按照本标准及GB/T 5657-1995的规定制造。如用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双方协议执行。

4.2产品性能
4.2.1泵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或合同的规定。性能偏差应符合GB/T 3216-1989中2N的规定。
4.2.2制造厂应确定产品的允许工作范围,在产品样本中对不同的泵具体绘出性能曲线(扬程、效率、轴功率、必需汽蚀余量与流量的关系曲线)。
4.2.3泵在允许的工作范围内运行时,振动极限值应符合JB/T 8097-1999的规定。
4.2.4泵在允许的工作范围内运行时,噪声极限值应符合JB/T 8098-1999的规定。
4.2.5泵连续运转性能应满足以下的规定:
a)泵在额定流量时,扬程应不低于额定扬程:
b)轴封处密封良好,无线状泄漏现象。对于填料密封允许调整。
4.2.6泵应按5.5进行密封试验,试验过程中泵体不应有渗漏、冒汗现象。
4.2.7泵应配置可靠的启动和监测系统,所选用的原动机及控制、操作元器件等均应经过定型鉴定并符合有关标准。电动机泵组应采用单独供电回路。泵应保证在火警后20s内达到额定工况。
4.2.8在工作条件下泵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轴承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0℃。在允许工作范围内运转时的“基本额定寿命”至少应是10000h.

4.3结构设计
4.3.1泵在结构上应尽可能保证易于进行现场维修和更换零件,缩短维修时间,使泵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3.2泵的进、出口法兰的公称压力应能满足最大吸人、排出压力的要求。法兰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T 9112-2000、GB/T 9124-2000的规定,泵的额定压力不得超过泵出口法兰的公称压力,泵进口法兰公称压力不小于1MPa。
4.3.3泵的叶轮应进行静平衡,平衡精度不低于GB/T 9239-一1988规定的G6.3级。如果合同或有关技术协议要求泵的转子需在工作转速下做动平衡,则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B/T 9239-1988规定的G2.5级。
4.3.4承压体须有适当的厚度,使之能在工作温度下经受最大的工作压力和频繁启动的冲击。在承压件上钻孔,应留有足够的厚度。
4.3.5泵体垫的设计应适合额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温度下的水压试验条件,并在结构上加以限制,防止挤出。
4.3.6泵体上应设计有泄水孔、灌水孔,进出口法兰上应有测压孔,泵体内应镶有可更换的密封环。
4.3.7泵轴应有足够的尺寸及强度和刚度,以适应频繁启动的要求,保证泵安全可靠地工作。泵轴上螺纹旋向在轴旋转时应使螺母处于拧紧状态。保留泵轴中心孔。
4.3.8泵轴上应设挡水圈或其他方法防止水进人轴承。
4.3.9填料位置的轴段应用轴套来保护,并可靠地固定在轴上。轴套应伸到填料或机械密封之外。
4.3.10泵体上应铸出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或具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4.3.11泵平衡鼓(盘)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或增加防锈镀(涂)层,以避免泵长期不运转时发生锈死现象。
4.3.12泵与驱动机采用弹性联轴器连接,或按用户的要求设计。联轴器应能传递工作条件下的最大扭矩和承受泵频繁启动的冲击。

4.4材料
4.4.1泵主要零件在材料选择上应考虑到泵频繁启动和运转的安全可靠性。泵用材料可根据合同拟定选用,否则由制造厂根据泵的应用选择材料。
4.4.2泵铸件不得有影响力学性能的铸造缺陷。不允许用堵塞、锤击和浸渍的方法来修补受压铸件的渗漏和缺陷。泵铸件的焊补应符合JB/T 6880.1-1993,JB/T 6880.2-1993的规定。
4.4.3泵用材料(除铸件外)的毛坯料应有质量合格证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4.5装配、涂漆和安装
4.5.1泵的所有零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并进行清洗后,方可进行装配。
4.5.2所有紧固件应可靠地紧固,紧固件及自锁装置不应因振动等原因而产生松动。
4.5.3泵外观表面不允许有明显影响产品外观质量的缺陷和锈蚀。
4.5.4泵的涂漆应符合JB/T 4297-1992的规定。泵涂成红色。
4.5.5泵安装前应按GB/T 16907-1997中4.6的要求校核由泵的管眉到专递给泵的负荷仍是在容许的极限范围内。
4.5.6泵的管路系统应符合GB/T 16907-1997中4.14.1.1规定的条件。

5试验方法

5.1泵铸件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和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173-1995,GB/T 2100-1980和GB/T 13819-1992,JB/T 6880.1-1993和JB/T 6880.2-1993的规定。

5.2泵的承压件应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基本设计压力的1.5倍,保压10min,无可见泄漏或渗漏现象。

5.3泵性能试验方法和测试精度应符合GB/T 3216-1995中2级的规定。

5.4泵的连续运转性能试验。
5.4.1泵在额定工况下运转4h。
5.4.2在泵进行运转试验时,应检查轴承的温升。从泵起动起,每隔15min测量一次轴承座外表的温度,直到连续三次测得的值相同为止,同时还应测量泵的流量、扬程及转速。试验结果应符合4.2.5的规定。

5.5泵的密封性能试验
堵塞泵的进口、关闭出口阀,逐步对泵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在此压力下保持时间不少于5min。也可依靠泵本身产生的压力使其达到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持续时间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4.2.6和4.2.8的规定.

5.6泵的振动测量方法应符合JB/T 8097-1999的规定。

5.7泵的噪声测量方法应符合JB/T 8098-1999的规定。

6检验规则验收试验

6.1验收试验
6.1.1产品应按GB/T 3216-1995规定的全部项目或按合同规定的项目进行验收试验。
6.1.2进行验收试验台数和抽样规则按JB/f8687-1998的规定。
6.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6.1.1做验收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批量生产的产品,周期性检查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6.2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逐台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或按合同要求检验。检验结果应达到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

6.3最终检验
每台泵必须由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按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协议进行最终检查。成套供货范围应正确。装箱文件应齐全。在发给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7.1.1泵标牌应在适当位置牢固地固定在泵上,并保证在使用期内,字迹清晰。
7.1.2标牌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称;
b)泵的名称及型号;
c)泵的主要参数:流量:单位为m3/h:扬程:单位为m;转速:单位为r/min:配用原动机功率:单位为kW;泵重量:单位为kg;
d)泵的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

7.2包装、运输和贮存
7.2.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1992的规定。
7.2.2在防锈处理和表面涂漆后,泵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应封住,其他与泵内腔相通的孔也应堵塞。
7.2.3泵在装箱时应同时装有说明书、装箱单和合格证。
7.2.4泵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倒置,不能摔扔磕碰,不得雨淋受潮。
7.2.5泵在存放中应能防止锈蚀和损坏,使泵转子保持转动灵活。泵的油封有效期为12个月,长期存放时,应按期检查。

8成套范围

制造厂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下列成套供应范围的全部或一部分,并在订货单中注明:
a)泵:
b)驱动机:
c)联轴器;
d)地脚螺栓;
e)易损件和附件:
f)专用工具。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表A.1固定式消防泵基本参数

表A.1(续)

(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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