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6年12月6日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3号)废止,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4号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 619-2011)
以上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 2.1-1993)。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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