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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T 192-2006 (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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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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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公告 2006年 第12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法律效力:行业标准

应用分类:土壤防治与生态类

颁布日期:2006-03-09生效日期:2006-05-01

备注:本标准已于2015年3月13日被《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代替,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综合评价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现批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T 192-2006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mep.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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