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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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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粤安监〔2013〕65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3-04-01生效日期:2013-04-01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安监总科技〔2012〕119号),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安监总科技〔2012〕119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加快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我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科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突破重点行业(领域)的关键安全生产技术为主攻方向,以示范引领和成果转化为着力点,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主体责任为主要抓手,全面实施“科技强安”战略,积极推动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能力,努力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新发展,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以防范事故、提高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为目标,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建设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和成果推广,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科技产业,集中相关科技研究机构、人才、资金和时间,争取到2015年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引领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到2020年底,全面实施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一批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搭建集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成果推广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实现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基本满足需求。

  二、实施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机制

  构建市场、企业、产学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法律规范、政策支持、标准引领、规划引导、项目支撑、成果示范和发布目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引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更多地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行业骨干企业组建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平台和安全生产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合作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发,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

  (四)建设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平台

  整合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知识、信息、技术、人才和政策等一系列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有效共享、形成科技创新合力、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建设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平台、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平台、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事故查处专家支持平台、事故模拟仿真物证溯源平台。以矿山安全、非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等省级中心实验室为基础,建成安全生产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

  (五)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推广应用

  1.非煤矿山领域。突出地下矿山开采事故防治关键技术与装备科技,高性能泡沫砂浆充填关键技术,地下水体、溶洞、采空区等的探测与处理技术,井下通风系统的优化、地下矿山深部开采动力灾害研究,大型排土场边坡的稳定性等课题攻关;推进矿井灾害监测与预警信息系统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系统、地下矿山采场地压监测监控系统和预报技术、安全高效矿用爆破器材和非电起爆技术、尾矿干堆技术和尾矿充填技术、尾矿库细粒尾砂模袋法筑坝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采空区围岩变形支护结构风险监测预警、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尾矿库安全预警系统、地下金属矿山数字化等示范工程。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化工园区防管控一体化监测监控技术、大型油罐区重大事故防范关键技术、化学品火灾初期预警技术与装备、危险化工工艺安全监控技术与装备、民爆物品全流程安全监管系统等课题攻关;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及监控技术、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技术及装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定量风险评价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危险化学品快速监测预警、工艺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技术、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在役安全装置设计诊断、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事故防范示范工程、“两重点一重大”监测监控示范工程、惠州大亚湾等化工园区安全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3.冶金等工贸企业领域。突出煤气危险区域监测监控与应急处置技术、工业粉尘防治技术等课题攻关;推进煤气防泄漏自动保护排水器、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高炉炉缸炉底侵蚀诊断与结构安全评估、过程工业功能安全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注重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加快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4.职业卫生领域。突出有毒有害物质快速监测技术和装备、粉尘浓度超限报警技术、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关键技术与装备、先进适用劳动防护用品等课题攻关;推进粉尘呼吸防护装备等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广粉尘浓度超限喷雾降尘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等示范工程。

  5.应急救援领域。突出大型油罐及石化装置火灾救援技术与装备、珠三角城市群内油气管网和危险物品运输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基于云计算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用系统等课题攻关;推进矿用救灾指挥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决策系统、隧道施工安全监控和应急指挥系统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事故快速监测及处置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平台、惠州大亚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示范工程。

  6.信息化领域。突出基础支撑环境建设、安全监管系统、应急演练、预测预警和智能方案等高级应用功能技术攻关;推进无线通信、智能分析、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成果的应用;建设安全生产云计算中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安全生产数据库、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安全生产物联网技术应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事故隐患排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示范工程。

  (六)大力发展安全生产科技产业

  1.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基地(园区)。加快建设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和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推动建设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基地(园区),集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安全产品研发和生产、安全技术咨询和服务于一体,形成立足广东、辐射华南地区的安全产业群。

  2.大力发展安全装备制造业。重点在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安全设备的研发制造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将其纳入我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围,享受有关政府部门提供的“优质、直接、快速”的行政办事服务。

  3.扶持和发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型企业。从政策、资金和业务指导上加大力度,培育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型企业,重点扶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命名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研发、转化和推广方面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4.规范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业。建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估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胜劣汰,打造一批技术领先、综合实力强的专业服务机构。

  三、落实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

  (七)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组织领导

  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提高科技创新在安全生产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成立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安全生产科技长远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审定安全生产科技重大项目,决定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先进适用技术及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等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推动市场、企业、产学研机构、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业绩定期评估奖励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项安全生产科技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落到实处。

  (八)营造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加强安全科技创新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纳入政府科技计划体系,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明确阶段性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重点技术,对列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的项目,应从政策、资金和奖励上给予支持。对可转化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可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要及时公布并积极组织推广应用。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活动和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安全生产科技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及时跟踪境内外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引进、吸收、消化和创新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适用技术、装备和成果。

  (九)建设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加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鼓励引进安全生产及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完善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体制,支持鼓励更多高等院校及有条件的高职学校开设安全工程类专业和职业卫生工程类专业,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和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类安全专业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交流和安全生产科技人才的知识更新,加快培养中青年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和“高、尖、专”安全科技带头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库,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依法成立广东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壮大安全科技人才队伍。争取设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推广应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十)拓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渠道

  建立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多元社会资金参与的投入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对重大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予以财政资金支持;涉及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科技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充分用好国家现行的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政策、安全生产设备购置使用普惠和特惠政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生产制造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装备制造业政策等。同时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领域,不断拓宽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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