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标准已于2014年7月1日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废止。自2015年6月20日起实施。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己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原《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煤矿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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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标准已于2014年7月1日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废止。自2015年6月20日起实施。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己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原《煤矿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煤矿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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