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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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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农办机〔2013〕25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3-06-25生效日期:2013-06-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办[2013]27号)精神,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及我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各地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二)提高“三率”的工作情况。是否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等“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过“打非治违”和治理违规拖拉机牌证专项行动,是否存在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农业机械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开展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查处整治违法行为情况。

  (四)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是否按国务院安委会文件要求调整了事故统计口径;对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否进行科学分解,是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是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是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各地要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地实际开展专项督导,对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地方政府。我部将抽调地方人员,组成督查组,分片区开展督导检查。

  (三)创新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制度。

  (四)依法处理。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检查时间

  (一)6月下旬,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自查方案。

  (二)7月,组织自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

  (三)8月,针对安全隐患实施全面整改。

  (四)9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我部农机化管理司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地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在大检查中,要坚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成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请各地以省为单位,分别于6月末和9月末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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