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发布2013年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3年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京环发〔2013〕110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清洁生产类

颁布日期:2013-06-24生效日期:2013-06-24

各区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清洁生产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通过加强管理或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节约资源和能源,现提出本市201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附件1),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期限

  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在一年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二、审核主体

  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审核程序

  1.准备阶段。拟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填写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表(附件2),并于7月10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申请表》等材料(一式6份)分别报送至区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1份),并抄送区县经济信息化委(1份)。经区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初审通过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1份),企业留存1份。

  2.实施阶段。企业独立或在咨询机构的协助下,按照审核计划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审核报告编制。

  3.评估阶段。企业填写《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件3),并将填好的表格(一式6份)分别报送至区县环保局(1份)、发展改革委(1份),并抄送区县经济信息化委(1份)。经区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初审通过后,报市发展改革委(1份)、市环保局(1份,同时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8份及相应电子文档),企业留存1份。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审核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登记表

       3.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24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征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的通知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消防条例(2025年修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办事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