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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东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东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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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东府〔2012〕189号

颁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2-12-07生效日期:2012-12-0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东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7日

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东委发〔2012〕15号)精神,现就我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信用东莞”。到2016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信用制度较为完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诚信文化普及繁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为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明确思路和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执法监管、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公共征信系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在诚实守信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承诺和履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

  3、条块结合、共建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信息采集、共享、安全等基础性问题。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通过共建共享方式,建设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部门和行业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建立统一查询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

  4、先行先试、注重实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三打”专项行动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效对接,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壮大,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5、有序开放、确保安全。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利用先进可靠的信息技术,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确保信用信息安全无患。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用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的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快制定、修订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快部门和行业信用建设

  有关部门和行业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对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监管,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推动其建立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推行公开承诺守信制度,实现企业诚信经营、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诚信服务、个人守信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信用建设,引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

  (三)加快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通过全面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开通“信用东莞网”,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实现部门和行业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联奖联惩。依法有序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失信行为社会监督机制。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

  扩大信用服务市场,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防范信用风险。加快培育引进和规范发展一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创新,逐步建立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严格监管信用服务市场,实行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群众投诉举报收集和统一联网受理有效结合。重点监管信用服务机构,研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和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行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利用互联网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全面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实施服务承诺和守信践诺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信用知识,培育信用文化。加强诚信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和社会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要求,宣传各行各业的诚信先进典型,揭露批判作假失信行为。注重文化引领,通过“东莞好人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道德讲堂、道德模范故事汇等品牌活动,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和新时期广东精神。面向全社会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从未成年人抓起,在各级学校开设诚信教育课,提高青少年的诚信素养。推动“诚信必修课”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提高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组 长:梁国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朱斌华(市发改局局长)。

  副 组 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法制局、市电子政务办、市工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分管领导。

  成 员:市保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审计局、市港澳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新莞人管理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食药监局、市档案局、市粮食局、市中级法院、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东莞银监分局、东莞海关、东莞检验检疫局、市外汇管理局的分管领导。

  职 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组织开展市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专责小组牵头单位抽调,作为专职工作人员。

  (二)成立工作任务专责小组

  根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小组下设11个专责小组,合力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小组具体工作方案,做好与“三打”专项行动及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衔接,细化职责任务,推进相关工作。

  1、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编制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在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组织开展镇街和行业试点,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创新的政策建议。

  2、信用法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研究起草《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规范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修订和起草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政府部门征信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政府部门征信考核和奖惩机制。组织起草东莞市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

  3、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依托全市企业征信系统和公共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公示发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收集、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和信用奖惩制度,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表彰诚实守信企业,形成“让守信者得激励,让失信者受惩戒”的导向和机制。推动部门、企业、社会广泛使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的联奖联惩。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推动行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

  4、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个人信用信息,着重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完善各自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个人信用信息。在从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重点领域,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推行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个人守信自律,严厉打击学历造假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户籍人员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户籍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进流动人口信用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5、事业单位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编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完善各自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加大对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应用力度,在财政补贴、办理资质手续、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探索实行事业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事业单位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推行事业单位守信公开承诺制度。

  6、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

  7、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起草市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利用现有党政外网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信用东莞网”,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整合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维护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公共数据库、“信用东莞网”等系统安全。

  8、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研究并提出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的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运用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并发展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9、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会商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部门实施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估制度,推进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风险评估及预警、存量债务化解、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等工作。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失信案例统计调查制度,对政府失信行为建立信用风险预警和警示惩戒制度。

  10、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发布信用知识读本、图册、资料光盘、电视短片等宣传品。协调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刊播信用文化与知识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依托道德讲堂、道德模范故事汇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大力弘扬“厚德务实、敢为人先”的莞商精神,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积极组织、协助企业参与“广东十大诚信企业”和诚信文明示范单位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诚信经营示范”、“推进诚信计量”、“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食品安全示范街”等诚信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省诚信教育总体规划,开设诚信教育课堂,推进学前、中小学、大中专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以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从“源头”抓起,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推动大专院校开展信用研究和设立信用学科,加强信用教育、应用研究和学术交流。

  11、信用信息化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统一信用代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为各级征信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统筹规划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有关部门和行业,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要求,全面梳理信息资源目录,向市信息共享平台提交数据,为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服务。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建设网上办事大厅,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广网上办事服务的综合运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效能监测,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网上办事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两建”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重点建设、不断完善、巩固提升的要求,力争在2016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具体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2年1月-8月)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前期调研工作,提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设想。在深化调研基础上,厘清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外延、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等问题,初步确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衔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

  召开东莞市“两建”工作会议,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搭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架构。设立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

  (三)规划与试点阶段(2012年10月-12月)

  研究编制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确定需制定和修订的信用制度并开展调研;研究我市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选择石龙镇作为我市的试点镇,在信用制度建设、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政务诚信建设、诚信宣传教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选择信贷作为我市的试点行业,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四)建设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或修订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应用以及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方面的信用制度;推进部门和行业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充实和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开通“信用东莞网”,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

  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化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应用,扩大“信用东莞网”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到一个战略高度,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组织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省的沟通,争取省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专责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各专责小组要根据统筹协调小组的部署,研究制定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有序开展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

  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与市“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协调。各专责小组之间、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单位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镇街、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及时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总结推广试点镇和试点行业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镇街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奖惩结合,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应有成效。

  东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是我省“三打两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再创竞争优势、繁荣区域市场的基础支撑。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整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客观规律,通过健全市场规则,完善执法手段,创新监管平台,规范监管行为,积极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环境,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加一”、综合成本“减一”优势,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

  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研究细化体系构成和主要内容,组建专责小组,推动各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主管领域的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自律管理,形成齐抓共促、协调运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理顺机制,宽进严管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许可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切实改变以许可审批替代后续监管的惯性思维,变前端控制为后端控制、变静态监管为动态监管,有效解决市场监管的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实现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协调统一,提高对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掌控能力。

  (三)创新手段,信息公开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搭建全面、高效、实用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审批监管系统的有效对接,促进经济户口信用信息数据的合理运用,实现对市场的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统一谋划,同步推进

  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与“三打”工作的衔接,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联系,坚持“以信用促监管、以监管强信用”,构建二者之间相互沟通的平台,同步推进“两建”工作。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市场监管的体系构成和工作重点,结合东莞实际,着力完善“四大机制”,即市场准入机制、监管执法机制、行业自律机制、消费维权机制;全力打造“两大平台”,即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具体任务包括:

  (一)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营造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

  按照“放权、简政、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商事登记事项,实现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推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努力建立起与国际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登记制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生机活力。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审批事项的“减、简、优、并、转”,积极争取省、国家权限,同时推动市一级的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行使。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形成以服务质量标准为核心,覆盖服务全过程的窗口服务规范标准体系,实现对不同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查”、不同申请主体的“无差别审批”,营造阳光政务环境。

  (二)完善执法监管机制,构建长效治本的监管格局

  积极构建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监管规定和制度体系,通过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明晰监管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率,努力建成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市场、文化市场、医药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市场、建筑市场、交通市场等十大监管子体系,着力培育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形成融“打、控、防、管”于一体的综合体系,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营造投资安全、交易公平和消费放心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形成诚信自律的经营秩序

  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市场监管中的行业管理与自律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把能够由行业组织承接的行业管理职能权限向行业组织转移。着力加强行业组织自身建设,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制定和完善行业标准。推动行业组织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构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等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引导支持其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反映产品、服务质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投诉举报市场违法行为,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协调行政部门与社区、企业的合作机制,畅通行政保护与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互动机制,建立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投诉举报体系,为群众维权和参与市场监管提供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

  (五)建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构建电子政府服务体系,整合全市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各种网上服务资源,实现全天候一站式政府网上服务,全面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以此为基础,依托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等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各许可审批部门的平台对接、许可对接、档案对接,实现审批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割的制约,向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网络审批服务。

  (六)建设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打造协调联动的监管体系

  建设开放共享的企业监管信息交换平台,以工商登记数据为基础,整合各部门的审批、监管、执法信息,形成完整、准确、动态的企业监管信息数据库,推进各部门信息数据的横向共享。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管理规则,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和管理,明确信用信息公开的形式、种类,促进信用信息的开放,最大程度满足企业和公众的个性化查询需求,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

  组 长:张 科(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袁志强(市工商局局长)。

  副 组 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局、市食药监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办、市食安办、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的分管领导。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外经贸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国资委、市综合执法局、市旅游局、市新莞人管理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消防局、市地税局、东莞银监分局、东莞海关、东莞检验检疫局、市盐务局、市烟草专卖局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相应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专责小组的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统筹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由市工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局、市食药监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办、市食安办、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各一名负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集中脱产办公。

  (二)成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围绕“四大机制”、“两大平台”、“十大监管子体系”的工作任务,成立二十个专责小组,合力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要根据本小组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形成本专责项目的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各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制定本专责项目的具体方案和五年建设规划。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以及各专题的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其他职能部门依据行业管理原则,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完善职能范围内主管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

  1、市场准入机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托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市场准入事项改革的各项意见,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推进登记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年检改革,推行“网上申请、双向快递”登记服务,打造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综合准入服务体系。运用“三打”成果,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数据库,将市场主体违法记录纳入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与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加快推动政府的行业管理权限向社会转移,协助确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名单,制定培育发展行业组织的具体意见,明确培育的重点和方向。指导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推动行业组织参与制订和修订本行业的质量和服务标准。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行业“诚信企业榜”和“黑名单”库,建立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组织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监督。

  3、消费维权机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加强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其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推动消费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化建设,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优化整合各职能部门现有的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实现信息互动、民意畅通、解决问题、接受监督的功能。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消费维权体系,重点抓好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维权组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等工作,进一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4、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配合市场准入机制建设目标,完善支持网上审批的业务规范、法规制度、监督考核、服务时限,搭建一体化的行政审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上网审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反馈、数据交换、监督、查询等业务的一体化管理和运行。以企业登记注册数据为基础,整合各许可部门数据,实现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信息互通共享,并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和提供行政审批情况、年度检验情况等信息查询,探索开通在线咨询服务,通过网络为企业提供交流互动的在线咨询解答,形成政企互动、功能齐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门户。

  5、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推进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市场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消费维权信息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市、镇两级的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采取分级建立、分级管理、分级征集的模式建设,在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联合征信、信息共享、信息公开和信息运行的规则规范,确保市场监管信息能够及时、完整、有效地征集汇总和运用。

  6、质量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质量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强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各类商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牵头整合我市现有检测资源,以东莞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入境商品质量检验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基础,加快我市优势产业国家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展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工作。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企业和产品质量信用征集和评价,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7、食品安全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安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完善食品综合协调机构设置,理顺各监管部门职责,落实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提高食品抽检频次,定期发布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建设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食品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公开有关信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台账管理,逐步建立覆盖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全流程的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电子信息系统。

  8、公共安全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理顺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行政监察机制、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成品油、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贸区、化工厂、农机、水利工程、山林防火等消防安全监管,强化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排放、水体、大气、噪声等环境安全监管,加强全民宣传和教育培训,着力解决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协调有序、职责明确、关口前移的公共安全监管体制。

  9、金融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融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三个金融创新和开放平台,加强各监管部门以及中央驻莞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的监管合作,强化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典当等行业监管,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非法期货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货币信贷执行机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质量控制机制,做好反假币、反洗钱工作,建设完善融资机构风险监管平台,建立地方金融信息动态统计数据监测平台,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10、文化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娱乐场所、演出、出版、印刷、音像制品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完善动漫、网络传媒、网络游戏等新兴产业竞争规则。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加强旅游和体育执法,规范旅游业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服务行为,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市场环境。健全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加强中小学课外辅导和幼儿早期教育辅导机构的监督管理,从普及宣传教育着手,形成自查自纠、逐一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文化市场的规范、繁荣和长期稳定。

  11、医药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规范医疗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建立覆盖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督网络和科学评价体系,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和对持证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民营医院定期评价制度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监管追溯系统,全面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完善药品检验检测机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强化监督抽验,扩大抽验覆盖面,对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和高风险品种实施重点监控,推进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建设。

  12、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行为,建立健全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黑中介”、“马路市场”、虚假招工、非法用工等违法现象。推动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动态监管用人单位的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各种劳动关系,完善相应的监管处罚标准和投诉公示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

  13、价格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农资产品、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价格调控、价格监测、价格巡查机制,建设和完善价格评价、价格预警运行体系,专项治理教育、通信、交通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严厉查处不按要求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操纵市场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完善定向监测、跟踪监管等手段,健全市场价格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价格的异常波动,避免囤积居奇、价格和行业垄断,保障价格市场稳定。

  14、建筑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健全建筑材料、工程质量、房地产开发经营、招投标活动的经营规则和竞争规范,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审核制度、从业资质管理制度、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推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解决建筑和房地产领域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违章开工、转包、违法分包、违章建筑、违法开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供应和调控体系,促进建筑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5、交通市场监管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推进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运输市场的规范监管,完善轨道交通、物流快递等新兴市场的竞争规则,加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行业的监督管理,将资质管理、资信评估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推进行业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建立健全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应急运输预案,打击非法营运、违章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16、市场竞争秩序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配合十大监管子体系建设,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加大对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制假售假、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探索创新执法手段,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信息共享工程,建立“硬性”的行政执法与“柔性”的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新型执法体制。全面梳理市场失序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建立防范市场主体无序竞争的长效机制,营造子体系建设的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环境。

  17、市场监管法制保障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市场流通的限制性规定,推进公平准入、规范执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认真总结“三打”中违法案件的违法特点,对“三打”中发现的体制机制、社会管理方法、法律漏洞等问题,开展立规论证,提出立规建议。开展市场监管法规制度运行评估,制定评估办法,完善评估体系。

  18、政府监管职能转变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编办。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围绕“四大机制”、“两大平台”、“十大监管子体系”的建设,组织推进行政体制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市场监管行政体制。推动“一个窗口许可”管理体制改革,对同一审批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按照职能就近的原则,调整为一个部门承担;对同一审批项目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调整为一个机构承担。推动“一支队伍办案”执法体制改革,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职能交叉的,按照职能就近原则,由一个职能部门承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违法行为,由前置审批的部门统一执法;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违法行为,由行业或者品种管理职能部门统一执法。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调整为一个机构集中执法。推动执法权下移,对违法行为的监管,除法定级别管辖之外,同一职能部门,不同层级部门都有执法权的,一律下放到具有法定执法权的最基层执法部门执行。推动政府的职能转变,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接的职能,逐步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加强防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廉政风险“一岗一预防”活动,系统梳理市场监管各部门、各岗位的廉政隐患,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通过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推动廉洁、高效执法,确保执法效果。

  19、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市场监管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市场监管,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舆论监督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市场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专家咨询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社科联。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本专题需求研究确定。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理论研究工作;联络有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根据研究需要组建专家小组;对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论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关调研报告和工作方案,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专家论坛等,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两建”工作的总体安排,按照精心筹划、重点建设、全面推进、巩固提升的要求,力争用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具体分为五个阶段推进: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2年1-9月)

  市工商局会同市发改局、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前期调研工作。征求专家学者意见,深化对市场监管体系内涵及其外延的研究。协调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深入挖掘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重点,科学搭建市场监管体系的子体系。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0月)

  召开全市“两建”工作动员会,成立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具体部署。

  (三)编制规划阶段(2012年10月-12月)

  1、编制《东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2012年10月底前,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将子体系建设规划报送至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由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细化目标任务。

  2、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试点。一是开展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省确定的食品和农资两个重点行业分别由市食安办、市农业局牵头配合省主管部门开展试点建设。另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农副产品市场作为我市的重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由市工商局牵头开展。二是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选取大朗镇作为我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地区,由大朗镇政府牵头开展。各试点单位、试点行业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将试点方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建设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

  按照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总体目标的要求,抓好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基础建设年(2013年)。各专责小组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规划实施工作。着手推动基础性工作:一是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期工作。完成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并向全社会公开;进一步清理监管部门职能,提出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二是推动信息化监管建设。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市、镇两级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三是着手市场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完善工作。结合“三打”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清理我市规范性文件,废止阻碍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的相关政策,深入挖掘问题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完善政策配套。

  2、重点建设年(2014年)。抓好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初步形成市场监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一是重点推进以“大部制”为核心的监管体制改革。二是重点推进以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为核心的监管信息平台再造。三是重点推进特定区域、重点行业、新型领域的市场监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工作。

  3、体系建设年(2015年)。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强化市场监管各子系统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各部门之间的职权、职责;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信息交换平台的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引导,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标准;进一步强化对体系运行的研究,针对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

  按照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由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统筹组织,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方面对市场监管体系各子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改进薄弱环节,加快建章立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巩固取得的建设成果。总结表彰一批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发现、解决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每个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推进本体系的建设任务。各镇街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市场监管体系工作列入各镇街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共同推进良好市场环境的形成。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要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镇街、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打建结合

  进一步巩固“三打”成果,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抓住民生、产业重点领域和情况复杂区域、行业集中地段等场所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打掉欺行霸市的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惩处制假售假经营的窝点和犯罪分子,侦破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依法重点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诈骗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奖征文活动,分批组织各个专责小组的牵头单位接受阳光热线专题采访,向社会介绍本专题的建设情况。各镇街也要组织相关单位制播专题节目,宣传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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