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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多方周旋,历时2年,无证收购危险废物案件竟被撤销
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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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heng4835
2015-12-3 10:58
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就应该加强联动,提高联合执法专业水平,坚决打击这种环境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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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heng4835
2015-12-3 10:58
证据采集不充分导致的!其实这个案子真应该死磕到底,就这样撤诉的话,等于间接鼓励了“非法处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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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lei3
2015-12-1 15:14
好有意思的新闻。需要深究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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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u好么
2015-12-1 15:14
lemonpepsi: 这都能撤销。。。那企业的危废还找有资质的厂商处理干嘛?以后都找私人“利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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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eld_xu
2015-12-1 14:41
应该是没有很直接的证据,所以没法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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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香茗坊
2015-12-1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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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pepsi
2015-12-1 08:49
这都能撤销。。。那企业的危废还找有资质的厂商处理干嘛?以后都找私人“利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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