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社会保险法》,其中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这一条款被称 ...
2014-11-28 10:54 - EHS最新资讯
2011年2月20日,赵文海被诊断为尘肺病,已是三期,属于尘肺病中最严重的情况。打了两年的官司,走完了工伤认定程序,但用人单位仍未向赵文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他按照2011年7月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先 ...
2013-10-16 15:07 - EHS最新资讯
缺可操作实施细则,《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其中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被视为“工伤保险”的三项突破之一。但这一规定,因缺乏具体操作流程而形同虚设。一个打工者的痛苦经历就是佐证。
2013-1-10 10:45 - EHS最新资讯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必须在工伤认定之后,所以,发生工伤后,职工要及时收集整理自己的劳动关系证明和早日开出诊断证明,去申请工伤认定,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创造条件。 ...
2011-9-28 10:36 - EHS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