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缺可操作实施细则,《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其中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被视为“工伤保险”的三项突破之一。但这一规定,因缺乏具体操作流程而形同虚设。一个打工者的痛苦经历就是佐证。 袁华(化名)没有心思辞旧迎新,他忙着准备各种证据。2013年1月9日,他将再次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对簿公堂。 在过去的5年里,袁华一直在打官司。头3年,他与曾工作的单位打官司,后两年,又与社保局打官司。 这5年来,袁华因残不能工作,家里都靠妻子打工赚钱养家,自己一直忙于维权。 2008年,袁华在乌鲁木齐一家工地打工时,从楼上摔下,造成7级伤残。 袁华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事发后他与工地协商无果。后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袁华胜诉,但对方拒不付钱。随后,袁华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但被告却无财产可供执行。 此时,恰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试行。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袁华多次向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先行支付,但社保局并不接受。2012年2月,袁华把社保局告上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虽然,《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早在2011年7月就已开始施行,但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只有5个城市受理过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申请。 如果袁华此次维权成功,他将成为通过行政诉讼获得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特殊个案,甚至有人称之为“先行支付国内第一判”。 显然,《社会保险法》先行支付制度执行并不乐观。在12月22日一场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论坛上,多家公益组织负责人更是表态,在实践中,先行支付面临被“架空”的尴尬处境。 漫长索赔 与袁华一样,奔波在工伤索赔之路上的人,还有很多。 根据义联调查,在获得赔偿的工伤劳动者中,仅26.1%是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获得赔偿的,33.9%的工伤劳动者在受伤后一年到两年之间获得赔偿,18.3%的工伤劳动者花费了2年到3年时间索赔,21.7%的工伤劳动者则花费了3年甚者更长的时间。 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伤法律程序的繁杂,首当其冲的便是劳动关系认定困难。 5年前,袁华开始维权时,也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题。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袁华通过找证人证言,耗时1年多时间。 证明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还要进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这又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袁华告诉记者,他从确定劳动关系后,便忙于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事,这前后拖了两年时间。 袁华最后拿到了7级伤残鉴定。 袁华的困境绝对不是个案。根据义联调研,只有41.6%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150日期限内,获得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另外41.6%的劳动者要在6个月到1年之间,才能获得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还有16.8%的劳动者要经过1年以上才能获得相应结果。(EHS中国) 仅这些程序还不够,许多工伤劳动者即使拿到相关认定,向企业索赔时,仍会碰壁。调查显示,持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劳动者中72.4%的赔偿请求仍然遭到其老板的拒绝。 被拒绝的这些人,有76.6%不得不又提起了工伤保险待遇的仲裁。 即使最终胜诉,这些人也将遭遇老板抵制。于是,有29.1%不得不提起强制执行程序,27.8%的工伤劳动者表示申请后法院并没有采取执行措施,11.1%遭遇无财产可执行。 袁华正是遭遇了无财产可执行的窘境后,才想到了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却不曾想,这一申请,又是一场历时两年多的拉锯战。 已同步至 EHS最新资讯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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