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终于看到希望了!”刘建忠长长的舒了口气,这么长时间,他终于感觉到,在法律的天平上,自己这个被悬在半空,无法与对方抗衡的“天平的一端”开始缓慢的上升,开始获得公平。 自从2009年因为劳动争议与自己原来的单位“对簿公堂”后,刘建忠就开始陷入一种苦闷之中,自己明明是通过单位招聘入职的,怎么就与招聘的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呢?怎么就成另一家从来没有去过的单位的职工呢?刘建忠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他不想去弄明白别人跟他讲的哪些深奥复杂的理论,也无法理清那些繁琐拗口的法律规定,在他看来,法律就是为了保护老实人的,法律就是为了惩罚弄需作假者的,不管是什么问题,只要让法律来解决,就会有一个公平的结果。刘建忠现在也依然这样认为,只是,以前持有的这种想法与现在仍然存在的想法之间,多了很多别人看不见的艰辛与挣扎。 2007年1月开始,刘建忠就通过用人单位的直接招聘进入了一家外资别墅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部从事空调修理的工作,尽管工作很辛苦,但每天80元的工资,让这个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农民很是满足,因此,不管是单位安排什么样的工作,他都会认真的去完成,不管单位安排什么时候去工作,他都欣然接受,在他看来,现在的工作就跟在家“捣拾”庄稼一样,农民就是干活吃饭的,只要有收入,还计较什么休息日、法定节节假日啊。刘建忠就这样默默的工作着,可是突然有一天,一向以房地产公司管理人员自称的领导说,自己不是房地产公司的领导,而是某装饰公司的领导,手底下的这些人包括刘建忠在内,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而是这家装饰公司的员工,并拿出一张写有几十个字的白纸让他们在上面签字,如果不签字就不给工资!刘建忠就随便的看了一眼,上边的内容跟领导说的一样,就是说他们属于某装饰公司的职工。刘建忠当时根本就不知道,单位其实是在通过这种手段,为日后逃避法律责任做准备,因此也没有多想,只是觉得,是那个公司的工人无所谓,只要还让自己继续在这里干活,只要自己干活,有人给钱,其余的没什么,于是就在白纸上签了字。虽然自己时候想想觉得这里面可能会有问题,但活还是照干,钱还是照领,而且自己也已经签了字,也就将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刘建忠就这样在单位默默的干了两年,直到2009年1月的时候,单位领导突然告诉他,他被辞退了,没有任何理由。这让刘建忠感觉很是纳闷儿:自己干的好好的,怎么说辞退就辞退了呢,自己没有为单位少出力啊?于是就去找领导问理由,但领导却说:你本来就不是我们单位的职工,而是装饰公司的人,现在装饰公司通知我们,你已经不是他们单位的职工了,所以你得走。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中国的广大劳动者来说是一件大事,它不但对一些法律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更加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在广大工人中掀起了一股自己学习相关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热潮,而刘建忠身边的一些工友,也曾跟刘建忠提过一些这样的事情,刘建忠隐隐的记得,单位这种做法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但由于自己对法律一窍不通,刘建忠自己也拿不准,听说工会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专门为农民供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且还可以提供法律援助,于是就决定去工会找个律师问一下,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去工会一问之下,刘建忠才知道,自己以前只知道干活要给钱,却不知道,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应该跟劳动这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出此以外,用人单位还应该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如果单位不给参加,就会导致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这个时候,刘建忠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权益遭到了用人单位的严重侵害。于是,刘建忠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定决心以后,刘建忠便去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并满怀希望的等待开庭的到来。事情远没有刘建忠想想象的那样简单,在庭上,用人单位律师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向仲裁委提交了刘建忠当初自己亲笔签字的证明,但不同的是,上面添加了具体的日期,就是在刘建忠入职后的十天左右。他们在造假!刘建忠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但法律是要讲求证据的,在用人单位代理律师精心设计面前,刘建忠的辩论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最终淹没在了对方律师的璜舌之中。 仲裁的结果可想而知,仲裁委裁决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驳回了刘建忠的所有诉讼请求。刘建忠第一次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却发现,在他看来事实很明确的一件事情,用法律去解决的时候却是如此的复杂和艰难,刘建忠觉得,法律不是像自己这样的老百姓应该选择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自己现在却已经选择了,那么这条路就只能走下去。 刘建忠申请了法律援助,他现在明白,诉讼时需要专门的人来进行的,它有着自己独特的规则,尽管自己不明白这一规则的具体内容,但通过仲裁,他却分明的感觉到了这一点。有了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刘建忠开始慢慢的感觉到事情的转机。先是律师帮助他去法院提起了诉讼,接着收集了新的证据,再后来在法庭上有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尽管律师讲的很多东西他不能听懂,但他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像在仲裁的时候那样的无助。尽管如此,在等待判决的这段时间,很多次,刘建忠还是在想如果败诉该怎么办,自己是不是还要继续坚持下去,是不是上诉,想的多了,便干脆不再去想,大有一切顺其自然之势。 好在老天还是眷顾想刘建忠这样的老实人,一审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款项两万余元。 拿着判决书,刘建忠觉得,自己收获的不仅仅是赢了一场官司。(EHS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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