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市委宣传部介绍,13日13时许,武汉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在建楼C区7-1号楼建筑工地,一台施工升降机在升至100米处时发生坠落,造成梯内准备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随升降机坠落,19人死亡。 据了解,该升降梯的使用登记牌注明的使用期限是今年六月份,该升降梯已经超过限用期限。此外,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而EHS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超载。 19条生命能否唤醒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事故并非始于这一次,对此类事故的妥善处理和教训汲取,几乎是每一次事故后做得最好的工作。社会公众心里也明白,即使我们对施工安全事故“零容忍”,也不可能在事实上完全做到“零事故”。但是,我们决不希望,事情变成这样一种情况,施工安全总要一再地让生命以殒灭为代价去唤醒。 如果这变成一种事实,那么,我们有理由发问,对事故妥善处理和教训汲取的价值又在哪里?每一次生命的殒灭,又在何种程度上警醒了人们去排除那些施工安全隐患、消除那些潜在的施工危险?每一次教训的深刻汲取,又能否从整体上助推施工安全事故的总体降低、损失的总体减少,使防范措施不断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每一次事故,总是有它的原因。然而,这个原因又是可防可控的。“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有着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惨烈的事故,一次次地证明着这条法则。一些事故的不可控,根本上在于,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或没有做好,这就等于自己放弃了控制事故发生的权利。 事故升降机登记使用牌显示,有效期只到今年6月23日。那么,是升降机本身的质量安全隐患,还是安装出了问题?是日常维护没有做好,还是定期检修走了过场?抑或真就是过期而没更换或检修?这一切,有待事故调查最后的结论。 我们期待的是,如此生命殒灭的惨重代价,应当换来施工安全的重大进步。对事故责任人的惩处,应当足够警醒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对事故教训的汲取,应当覆盖所有施工项目。因为,作为根本不是前沿尖端课题的施工安全,根本不需要一次次用生命去实验、去试错。 意外伤害险应受到关注 施工单位安装了这样的电梯,一旦过期应标明或上锁避免工人乘坐,因这样的电梯属危险电梯。这样的事故属工作中的意外事故,作为施工单位是否应该担责也让很多人考虑。作为一种设施,如果过期或者出现问题就要考虑给撤换掉,不能把这么一个物件摆那里,一旦出事故,即便赔偿,施工单位也有相应的责任。 监督很多时起到的作用大,但也很有限。现在提倡设置意外伤害险,不论是否工伤,受意外伤害时应有所保障,人们设立意外伤害险,让人们受到伤害时能获一些赔偿,能切实解决受伤或意外身亡的困难,意外伤害险能和社保一样重视,那更让人踏实。 “施工升降机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故” “建筑升降机事故隐患主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安装拆除过程中、使用过程中。”长沙市安全监察站总工程师李建方透露,建筑升降机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无证上岗;超负荷使用;违规安装拆卸;基础不符合要求;附着不规范;自行加工起重机结构;安全技术方案错误;载货升降机违规载人等。 建筑升降机本身问题集中在主要结构严重锈蚀、主要结构裂纹、连接螺栓松动、销轴脱落、钢丝绳断裂、安全装置损坏等。建高层建筑时,当安装或加节没有及时完成,附着装置、上极限限位没有及时安装,螺栓没有拧紧,都容易造成吊笼冲顶,从高处坠落。2008年年底,长沙上海城在建工地发生的建筑升降机坠落事故就是如此,估计武汉此次发生建筑升降机坠落事故也差不多。 住建部第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28日正式发布,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后,对于进一步明确建设主管部门行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职责,遏制国内建筑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频发的势头有着重要作用。建筑行业采用这种被列入特种设备的施工升降机,必须由专业的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装、加节、检修,必须由专业司机操作,应建立经常性检查、检修制度,否则很容易出现事故,并且一旦出现就是大事故。 我们身边的电梯安全吗? 据了解,根据调查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我国电梯出厂时需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检测,产品质量基本过关,目前绝大部分事故根源都集中在“维修保养”这一环节上。一些电梯使用单位为节省费用,几个月才对电梯检查一次,甚至等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武汉升降机坠落事件就是因为维修保养没有到位,超出了使用年限导致悲剧发生。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在乘坐电梯时,一定要注意电梯看有无“检验合格标志”,并检查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以及阅读电梯旁的其他注意事项。同时,一旦发生电梯故障,一定要冷静处理,切勿因惊慌失措而擅自掰、拉电梯门,应及时按报警按钮或电话报警,等待专业人员前来救援。 别让电梯一直坠落下去 高层建筑,本身就是一个涉及安全、并且应该是绝对安全的标准范围。可是为何偏偏是在要求绝对安全的电梯领域里,屡次出现坠落事故?是质量技术不过关,还是管理上疏忽大意,再或是部门职责缺失。严格来讲,此次事件中武汉工地使用的应该叫“升降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梯。该升降机由施工方搭建,并没有“电梯厂商”。这种升降机至少有5、6种升降方法,原理与电梯不同。专家指出:若该电梯具有保护装置,不可能出现坠落几十层楼的情况。可以推测,武汉发生电梯坠落事故最大可能是因为没有保护装置。那为什么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保护装置为何可以投入施工所用,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是否进行检查,若是经过检查那为什么还会出现事故?大众的系列问题正拷问着地方政府。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做好伤员救治、事故善后和稳定工作,同时要在全省范围内连夜组织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每每出现安全事故时,地方政府乃至相关部门都做出了一系列的正确反应,快速而果断,全力以赴。可令人不解的是,这些检查管理工作不更是应该做在平时吗?事后马后炮、事后诸葛亮不应该是地方政府处理事情的合理路径,防范于未然、防微杜渐才是正确选择,加强检查管理、加强督办落实,形成严格规范的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这是我们遏止电梯坠落的根本举措。 发生安全事故,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个复杂事件,不应该将其都归责于管理部门,但因为个人疏忽、管理大意等还是要严格追责,一查到底,严查严办。人们生活、购物、工作都离不开电梯,为大众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需要,也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别让电梯一直坠落下去,这是大众的迫切期待,也是给政府工作提出的永远课题。 施工人员乘坐前请留意升降机使用有效期 施工人员经常要乘坐施工升降机,那么他们需要注意些什么,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对此,李建方介绍,不要拥挤、超载,不得擅自操作升降机;查看升降机的使用有效期、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当发现升降机有异常响声、摇摆过大等,应停止乘坐,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每班升降机都要有一名操作人员。 看房者乘坐工地升降机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目前,很多楼盘还没建好就开盘了。急于购房的市民往往在房子正在施工的过程中,就乘坐建筑升降机到较高的楼层看房。那么,市民是不是可以乘坐建筑升降机看房呢,要注意些什么呢?对此,李建方说,看房的人员是可以乘坐建筑升降机的,但应该经施工单位人员批准,最好在工地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工地。 【相关新闻】 已同步至 EHS最新资讯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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