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对安全生产禁令不适应、在施工建筑现场佩戴安全帽不适应、高空作业系安全带不适应、在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佩戴安全防护工具不适应……诸多的不适应,造成常常在生产无人监督时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打折偷懒,导致诱发生产事故和人身伤害,这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事故案例和教训。 执行安全规程规定不适应,说到底就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这些对安全规程规定不适应的员工,就是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颁发的安全规程规定是为了安全生产和自身避免人身伤害的的保障,如果不适应,背道而驰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等发生了事故和人身伤害往往后悔莫及。 安全生产必须消除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不适应,首先要养成生产中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我们知道,哪一项安全规定规程的出台,都是经过生产实践检验必须严格遵守的。所以,作为每一名员工都应该无条件的遵守,而且不能打折扣。俗话说习惯成自然,我们无论做任何工作,进行任何一项生产维修,都必须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展,这个前提就是遵章守纪,就是良好的安全生产行为习惯和准则,不能图省事我行我素。其次,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要始终如一,要做到领导不在场和领导在场一个样、无人监督和有人监督一个样、夜晚和白天一个样、无人检查和有人检查一个样。再次,进行任何生产操作和维修不能有侥幸试试看的心理,要知道侥幸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也许你一次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规定侥幸没有发生生产事故和人身伤害,但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到那时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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