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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热议 视“环评法”为无物牛气何来?(11.12-11.16)

2012-11-16 14:20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457 | 评论: 9
摘要:原本是属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在有的地方却大量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试”,而更让人纠结的是,一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这就不得不让人们会有这样的发问,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的 ...
  违法项目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罚为哪般?

  “先违法建设,再请求处罚。”环保部华北督察中心在近期的专题督察中发现,一些分布在钢铁、铝业、电力、煤炭等行业的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

  2011年至今年9月,华北中心共检查发现了45个“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就钢铁行业,华北中心对河北省唐山、邯郸、秦皇岛、邢台4个地市进行督查检查,发现近年内建成或在建的钢铁项目34个,均无任何环保手续;内蒙古包头、赤峰,2座高炉均无任何环保手续;河南省某特钢深加工项目无环保手续。相关资讯【24个在用机场仅半数通过环保验收

  违法项目为何不怕查不怕罚?

  原本是属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在有的地方却大量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试”,而更让人纠结的是,一些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甚至主动请求处罚”。这就不得不让人们会有这样的发问,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的“牛”气来自何方?在笔者看来,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的“牛”气来自于三个方面。

  其一,一些违法违规项目自身“牛”。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违法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多数是有来头、有背景的。其中不乏央企、省企和上市企业。既然他们“有来头、有背景”,其背后就不差奥援,也不差钱。一些难以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就能够“未批先建”、“未批先试”,既定事实了后,就“不怕查、不怕罚”了,姿态“高”一点,还会主动请求处罚,反正将来赚的一定是比罚的多得到。

  其二,但凡违法违规项目“不怕查、不怕罚”,其前面必定是亮着某一样“绿灯”,背后有一只无形的推手。这一“绿灯”和推手,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要知道,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成为当地重点项目、首长工程、财政工程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赢得一个企业尽快落户,通常的做法就是“边建边批”、“未批先试”。有了一些成功的“示范”,原本心存余悸的企业,也壮起了胆,大干快上,争取搭上这班车。

  其三,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对于“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环评法的罚则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罚则是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而言不过是毫毛一根。在依法审批难以通过、且时间长成本大的情况下,这就给违法行为留下了“活口”,一些企业也自然是乐于接受的,从而走上了先违法干起来,再接受处罚补办手续的歪路子。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利益。而未通过环评的违法违规项目建设,与百姓来说,不是造福是造祸,是在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群众利益。对于这样此建设项目就该彻底禁止,而不能任其再继续下去。当然这需要转变发展观点、建设模式,把建设生态文明落到实处。同时,要补牢体制漏洞,加大监管和违法处罚力度。只有这样,违法违规项目才不会有“不怕查不怕罚”的“牛气”。

  如何根治“先上车后补票” 的现象

  要想根治“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完善相关制度是关键。

  一方面应大幅提高对“未批先建”的处罚额度,给企业以震慑。现在一些地方摸索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按日计罚,获得很好效果,但遗憾的是,此次环保法修改草案,最终却删去了“按日计罚”的内容。面对环境违法的屡禁不绝,期待立法机关能在审议时重作考虑。

  另一方面,法律应明确向“补票”行为说不,对于一切不经环评就开工,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项目,应一律停工并恢复原状,从程序上赋予环保法律的刚性。这样做虽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但惟如此,才能让企业和政府部门养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扞卫公众环境权,能否摆脱对经济利益的顾忌,这其实是生态文明建设成败的关键所在。

  在相关法律制度未完善前,国家相关部门不妨给环保部门以强力支持,彻底停掉几个影响重大、违法性质恶劣的“未批先建”重大项目,打破“先上车后补票”的惯例,从而树立环保执法的权威,给违法者敲一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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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一周热议, 环评法, 牛气, 未批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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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浦亮元 2013-1-11 01:39
路过,无言以对
引用 seanxzeng 2013-1-4 10:51
明明是政府监督不力。。。
引用 davidma780328 2012-12-17 12:21
内容值得学习!
引用 hw197358 2012-11-21 07:53
这是政府招商引资,GDP惹的祸
引用 何欢军 2012-11-19 14:01
也许这就是“中国特色”。
引用 junhon 2012-11-19 11:04
我们环境的将来与出路在何方!
引用 zrw6120 2012-11-18 11:50
一个字,难!
引用 阿波7714 2012-11-17 09:54
需尽快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这一怪象!!
引用 Dart_energy 2012-11-16 16:01
在环保问题上不能打马虎眼,做出祸害一方和祸害子孙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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