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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之合理线路

2012-12-14 09:51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279 | 评论: 1 | 来自: 腾讯空间
摘要: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推行,企业自觉或不自觉的在购买职业卫生服务,比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其中之一的控制效果评价至少有十一章的内容,从最开始的概述到最后的建议。俺拜读了很多报告书,总感觉到有很多地方 ...
  HSE资讯: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推行,企业自觉或不自觉的在购买职业卫生服务,比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其中之一的控制效果评价至少有十一章的内容,从最开始的概述到最后的建议。俺拜读了很多报告书,总感觉到有很多地方亟待大家梳理提升。

  比如评价单元。有些报告书在划分评价单元后,后面就不再出现这几个字眼,让人看不清楚有没有遗漏。建议大家把评价单元的概念贯穿始终。有害因素识别-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一定要全面按照单元逐个评价。最理想的评价,我想应当是按照评价单元这个主线逐要素评价,当然现阶段不太现实执行。

  再有一个就是有害要素的识别检测与分析等,要么存在识别过度,要么不全。我认为要分情况对待,各评价机构要制定自己的识别原则。我建议对以下几个情况一定要给予特别关注:第一,苯危害。苯被确认为肯定致癌物。但实际上,一般人群也有一定的白血病罹患率。导致非常尴尬的局面,一个工人得了白血病,很难判定其致病原因。大家百度一下,目前很多职业病官司与抱怨都来自白血病。当大家面对那些兄弟姊妹时,你会感觉到有千斤重担压在你肩上。因此,我建议大家尽量测苯。比如行业举例中的情形;含有甲苯二甲苯的岗位;制鞋箱包印刷等;使用不明化学成分的溶剂;发生过苯中毒的岗位;等等。第二,高毒物品目录物质;第三,高风险物质;等等。这个日志的主要目的还不是这个,我想跟大家分享我最近的一些想法。那就是我们的报告书一定要以有害因素识别为主线。比如第四章有害因素识别适度过度,后面的检测如果未检出,厂方确实不使用,我们可以判定不存在这个因素。在防护设施的评价章节只评价检出的岗位,个人防护用品与职业健康检查也是如此。当然,如果那些高毒高风险物质确实存在只是我们一时检不出来,则另当别论。

  呵呵,利用这会等人的空隙坐着一个局限空间的板凳上,草草的写这几句,欢迎大家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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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职业病, 危害评价, 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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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q凡人p 2012-12-16 11:12
职业卫生评价马上就要划分到安监口了,不知道能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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